[發明專利]氟磺酸鋰的制造方法、氟磺酸鋰、非水電解液、以及非水電解質二次電池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010842.0 | 申請日: | 2012-04-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82820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29 |
| 發明(設計)人: | 川上大輔;山口亮;德田浩之;竹原雅裕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化學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M10/0525 | 分類號: | H01M10/0525;C01D15/04;H01M10/056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王利波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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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氟磺酸鋰 制造 方法 水電 以及 二次 電池 | ||
1.一種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其用于具備能夠吸留和放出鋰離子的負極和正極的非水電解質二次電池,
該非水電解液含有氟磺酸鋰、LiPF6及非水溶劑,
該非水電解液含有0.4mol/L以下的氟磺酸鋰,且羧酸根離子的含量為1.0×10-7mol/L以上且4.0×10-3mol/L以下,該非水電解液中LiPF6的含量為0.7mol/L以上且1.5mol/L以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其中,所述羧酸根離子的含量為5.0×10-7mol/L以上且4.0×10-3mol/L以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其中,所述羧酸根離子的含量為1.0×10-6mol/L以上且4.0×10-3mol/L以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其中,所述羧酸根離子的含量為1.0×10-7mol/L以上且2.0×10-3mol/L以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其中,所述羧酸根離子的含量為1.0×10-7mol/L以上且1.5×10-3mol/L以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其中,所述羧酸根離子的含量為1.0×10-7mol/L以上且1.0×10-3mol/L以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其中,所述羧酸根離子的含量為1.0×10-7mol/L以上且5.0×10-4mol/L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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