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均勻照明的車輛信號及日間行車燈組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974221.8 | 申請日: | 2016-11-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969309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24 |
| 發明(設計)人: | 加里·愛德華·赫尼格;查德·克萊門特;烏達亞庫瑪·拉馬薩米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環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43/20 | 分類號: | F21S43/20;F21V5/04;F21Y115/10;F21Y105/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恒律治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09 | 代理人: | 章社杲;李偉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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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均勻 照明 車輛 信號 日間 行車 組件 | ||
1.一種車輛信號組件,包括:
由基板和間隔開的對應的菲涅耳透鏡限定的內腔室;以及
由所述菲涅耳透鏡和外透鏡限定的外腔室,所述外透鏡包括光學元件,
所述內腔室和所述外腔室布置成帶有至少一個直角的非線形形狀,所述至少一個直角具有尖拐角,以及
所述基板包括至少4個LED光源,每個所述LED光源發射光,所述光直接通過對應的所述菲涅耳透鏡和所述外透鏡,以產生具有3:1或更小的對比度的光圖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信號組件,其中,所述光圖案的特征在于1.5:1或更小的對比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信號組件,其中,所述光學元件將傳播的所述光的形狀設定為非圓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信號組件,其中,所述光學元件將傳播的所述光的形狀設定為非對稱形狀。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信號組件,其中,每個所述LED光源具有小于形成于所述LED光源和對應的所述菲涅耳透鏡的最外部之間的角的光束角度。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信號組件,其中,對應的所述菲涅耳透鏡構造在與包括所述LED光源的所述基板間隔開的單一菲涅耳透鏡基板內。
7.一種車輛信號組件,包括:
由基板和間隔開的對應的菲涅耳透鏡限定的內腔室;以及
由所述菲涅耳透鏡和外透鏡限定的外腔室,所述外透鏡包括光學元件,
所述內腔室和所述外腔室布置成帶有至少一個直角的非線形形狀,所述至少一個直角具有尖拐角,以及
所述基板包括至少4個LED光源,每個所述LED光源發射光,所述光直接通過所述內腔室的所述菲涅爾透鏡和所述外腔室,以產生具有3:1或更小的對比度的日間行車燈圖案。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信號組件,其中,所述日間行車燈圖案具有1.5:1或更小的對比度。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信號組件,其中,所述光學元件將傳播的所述光的設定為非圓形。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信號組件,其中,所述光學元件將傳播的所述光的設定為非對稱的形狀。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信號組件,其中,所述外透鏡的入射光是平行的光圖案。
12.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信號組件,其中,對應的所述菲涅耳透鏡構造在與包括所述LED光源的所述基板間隔開的單一菲涅耳透鏡基板內。
13.一種車輛信號組件,包括:
由包括至少40個LED光源的基板和間隔開的對應的菲涅耳透鏡限定的內腔室;以及
由所述菲涅耳透鏡和具有至少為30mm的寬度的外透鏡限定的外腔室,
其中,每個所述LED光源發射入射光,所述入射光直接通過對應的所述菲涅耳透鏡和所述外透鏡,以產生具有3:1或更小的對比度的日間行車燈圖案,
其中,所述內腔室和所述外腔室布置成C形,所述C形包含具有尖拐角的至少一個直角。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車輛信號組件,其中,所述日間行車燈圖案具有1.5:1或更小的對比度。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車輛信號組件,其中,每個所述LED光源的所述入射光直接通過對應的所述菲涅耳透鏡和至少一個相鄰的所述菲涅耳透鏡。
16.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車輛信號組件,其中,所述基板包含具有所述尖拐角的所述至少一個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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