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擴展通信會話中的消息功能的方法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875452.3 | 申請日: | 2016-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46498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26 |
| 發明(設計)人: | 柳錦龍;金殷赫;任庸善;黃龍起;金董永;崔喆淳 | 申請(專利權)人: | 連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58 | 分類號: | H04L12/58;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洋;青煒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擴展 通信 會話 中的 消息 功能 方法 系統 | ||
本發明揭示一種用于擴展通信會話中的消息功能的方法及系統。由計算機實現的服務器的系統包括:存儲器,存儲計算機可讀的指令;以及至少一個處理器,執行所述指令。此時,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包括:消息接收控制部,控制所述服務器,以從與用于即時通訊服務的通信會話相連接的第一電子設備接收消息;隱藏屬性信息決定部,當所述消息包含既定文字時,利用所述消息還包含的關鍵詞,決定用于播放與所述關鍵詞相對應的內容的隱藏屬性信息;隱藏屬性信息附加部,向所述消息附加已決定的所述隱藏屬性信息;以及消息傳輸控制部,控制所述服務器,以通過所述通信會話,向與所述通信會話相連接的第二電子設備傳輸附加了所述隱藏屬性信息的消息。
技術領域
以下說明涉及擴展通信會話(communication session)中的消息功能的方法及系統。
背景技術
目前,存在通過即時通訊服務提供檢索或游戲等附加功能的技術。例如,韓國公開專利第10-2007-0011521號揭示了有關利用即時通訊應用程序的網絡檢索處理技術。該種現有技術,將用戶輸入的即時消息識別為檢索查詢,基于檢索查詢處理網頁檢索,并將檢索結果提供給用戶。
但是,該種現有技術的附加功能只是起到如下作用,即,單純地將對話輸入窗用作關鍵詞輸入窗或用于控制附加功能的指令輸入窗,并將關鍵詞或指令傳輸至服務器。例如,服務器只是單純地基于所接收的關鍵詞來提供檢索結果,或者處理所接收的指令而提供處理結果。
參考資料:PCT/KR/2014/010167,US20140019540A1,US20130332543A1,US20130260893
發明內容
發明要解決的問題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根據通過即時通訊服務發送的消息的關鍵詞,向消息附加隱藏(hidden)屬性信息而傳送至收信側,由此收信側利用隱藏屬性信息能以多種方式播放多種內容的消息擴展方法及系統。
用于解決問題的方案
提供一種系統,其是由計算機來實現的服務器的系統,該系統包括:存儲器,存儲計算機可讀的指令;以及至少一個處理器,執行所述指令,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包括:消息接收控制部,控制所述服務器,以從與用于即時通訊服務的通信會話相連接的第一電子設備接收消息;隱藏(hidden)屬性信息決定部,當所述消息包含既定文字時,利用所述消息還包含的關鍵詞,決定用于播放與所述關鍵詞相對應的內容的隱藏屬性信息;隱藏屬性信息附加部,向所述消息附加已決定的所述隱藏屬性信息;以及消息傳輸控制部,控制所述服務器,以通過所述通信會話,向與所述通信會話相連接的第二電子設備傳輸附加了所述隱藏屬性信息的消息。
提供一種消息擴展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從與用于即時通訊服務的通信會話相連接的第一電子設備接收消息;當所述消息包含既定文字時,利用所述消息還包含的關鍵詞,決定用于播放與所述關鍵詞相對應的內容的隱藏(hidden)屬性信息;向所述消息附加已決定的所述隱藏屬性信息;以及通過所述通信會話,向與所述通信會話相連接的第二電子設備傳輸附加了所述隱藏屬性信息的消息。
提供一種消息擴展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在與用于即時通訊服務的通信會話相連接的第一電子設備,通過所述通信會話,從提供所述即時通訊服務的服務器接收消息;以及當所述消息包含隱藏屬性信息時,在所述第一電子設備根據所述隱藏屬性信息播放與所述隱藏屬性信息相對應的內容,所述服務器從第二電子設備通過所述通信會話接收所述消息,當所述消息包含既定文字時,決定用于播放與所述消息還包含的關鍵詞相對應的內容的所述隱藏屬性信息,并向所述消息附加所述隱藏屬性信息,且傳輸到所述第一電子設備。
發明效果
根據通過即時通訊服務發送的消息的關鍵詞,向消息附加隱藏(hidden)屬性信息而傳送至收信側,由此收信側利用隱藏屬性信息能以多種方式播放多種內容。
附圖說明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連股份有限公司,未經連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0875452.3/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