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河湖泊涌污染底泥處理智能環保疏浚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675916.6 | 申請日: | 2016-08-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284465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10 |
| 發明(設計)人: | 鄭久存;翟德勤;張平;林忠成;盧馳江;張敏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電建水環境治理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F5/28 | 分類號: | E02F5/28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專利商標事務所44237 | 代理人: | 官建紅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寶***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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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湖泊 污染 處理 智能 環保 疏浚 系統 | ||
1.一種河湖泊涌污染底泥處理智能環保疏浚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挖掘裝置,所述挖掘裝置用于對河湖泊涌進行疏浚并提取污染底泥,所述挖掘裝置設有用于抽吸所述污染底泥的泥泵和位于所述底泥末端以用于輸出所述污染底泥的排泥管;
管路輸送設備,包括與所述排泥管密封連接并用于將所述排泥管輸出的所述污染底泥排出的輸送管道;
其中,所述排泥管和所述輸送管道全程密閉;
所述河湖泊涌污染底泥處理智能環保疏浚系統還包括設置于所述排泥管一側并用于對所采挖的所述污染底泥進行污染物濃度實時監測的在線監測裝置以及電性連接于所述挖掘裝置和所述在線監測裝置的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接收所述在線監測裝置的監測結果并回傳控制所述挖掘裝置動作,所述在線監測裝置將其采集的監測信號發送至智能辨識處理中心,并由所述智能辨識處理中心將所述監測信號發送至所述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根據所述在線監測裝置監測到所采挖的所述污染底泥中污染物濃度控制所述挖掘裝置的挖泥深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河湖泊涌污染底泥處理智能環保疏浚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管路輸送設備還包括連接于所述排泥管與所述輸送管道之間的接力泵。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河湖泊涌污染底泥處理智能環保疏浚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管道的數量為至少兩個,相鄰兩所述輸送管道之間連接有中間接力泵。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河湖泊涌污染底泥處理智能環保疏浚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多個用于探測輸送管道中的壓力的壓力傳感器以及多個用于探測所述污染底泥的流量的流量傳感器。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河湖泊涌污染底泥處理智能環保疏浚系統,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壓力傳感器分布于所述排泥管和所述輸送管道中以及分布于所述接力泵、所述泥泵和所述中間接力泵的前后;各所述流量傳感器分布于所述排泥管和所述輸送管道中以及分布于所述接力泵、所述泥泵和所述中間接力泵的前后,沿所述排泥管和所述輸送管道的每500m和各級接力泵、所述泥泵和所述中間接力泵的前后、管道轉接或者爬升處加密布設所述壓力傳感器和所述流量傳感器。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河湖泊涌污染底泥處理智能環保疏浚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壓力傳感器和所述流量傳感器均與所述智能辨識處理中心電性連接,所述智能辨識處理中心根據所述壓力傳感器和所述流量傳感器的監測信號控制所述泥泵、所述接力泵和各所述中間接力泵的啟閉以及控制所述挖掘裝置動作。
7.如權利要求1至6任意一項所述的河湖泊涌污染底泥處理智能環保疏浚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于挖掘裝置上以實時監測和控制所述挖掘裝置的挖泥生產作業的衛星定位系統,所述衛星定位系統實時定位所述挖掘裝置的挖泥位置和挖泥深度。
8.如權利要求1至6任意一項所述的河湖泊涌污染底泥處理智能環保疏浚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配置于所述挖掘裝置上并實現低擾動開挖污染底泥的環保絞刀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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