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氣化爐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637443.0 | 申請日: | 2016-08-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686748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2-13 |
| 發明(設計)人: | 張建勝;馬宏波;王帥;宋丹丹 | 申請(專利權)人: | 清華大學山西清潔能源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10J3/48 | 分類號: | C10J3/48;C10J3/50;C10J3/52;C10J3/7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201 | 代理人: | 黃德海 |
| 地址: | 030032***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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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氣化 | ||
1.一種氣化爐,其特征在于,包括:
外殼,所述外殼上設有外殼進口、進水口和卸渣口,所述外殼內形成有用于進行氣化反應的氣化腔、用于回收所述氣化腔發生產物的熱量的廢熱腔以及用于收集所述氣化腔排出的灰渣的集渣槽,所述氣化腔位于所述廢熱腔的上方且所述集渣槽位于所述廢熱腔的下方,所述氣化腔與所述外殼進口連通,所述卸渣口和所述進水口與所述集渣槽連通;
煤氣出口管,所述煤氣出口管與所述廢熱腔直接連通,所述煤氣出口管位于所述集渣槽的額定液位的上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煤氣出口管由耐火磚堆砌而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煤氣出口管內具有排放通道和位于所述煤氣出口管的外周面與所述排放通道之間的冷卻層。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煤氣出口管為多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煤氣出口管包括:
豎直段,所述豎直段的上端伸入所述廢熱腔;
水平段,所述水平段的一端與所述豎直段的下端相連且另一端伸出所述外殼。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廢熱腔將所述氣化腔的發生產物的溫度降低至600-80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化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氣化腔體,所述氣化腔體設在所述外殼內且與所述外殼的內表面間隔設置,所述氣化腔形成在所述氣化腔體內,所述氣化腔體上設有氣化腔出口以及與所述外殼進口連通的氣化腔進口;
廢熱腔體,所述廢熱腔體設在所述外殼內且與所述外殼的內表面間隔設置,所述廢熱腔形成在所述廢熱腔體內,所述廢熱腔體上設有廢熱腔出口以及與所述氣化腔出口連通的廢熱腔進口。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氣化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噴嘴,所述氣化腔進口通過所述噴嘴與所述外殼進口連通。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噴嘴的上端露出所述外殼且下端通過所述外殼進口和所述氣化腔進口伸入所述氣化腔。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的下部構成所述集渣槽。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卸渣口形成在所述外殼的底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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