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復合物催化劑及其使用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495840.9 | 申請日: | 2016-06-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537480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01 |
| 發明(設計)人: | 周健;陳劍;劉志成;高煥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01J23/58 | 分類號: | B01J23/58;B01J23/46;B01J23/89;B01J35/10;C10G2/00;C10L3/08;C01B3/4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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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復合物 催化劑 及其 使用方法 | ||
1.一種復合物催化劑,以重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
a)30~100份選自氧化鋁和氧化硅中的至少一種和氧化鎂的混合物的惰性組分;
b)0~20份選自鉑、釕、銠和鈀中的至少一種元素;
c)0~20份選自鎳、鐵、鈷和銅中的至少一種元素或其氧化物;
d)0~5份選自堿土金屬氧化物中的至少一種;
其中組分(b)、組分(c)和組分(d)的含量均不為0;
所述復合物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將惰性組分前驅物與表面活性劑在水中均勻混合后,進行老化處理,老化處理溫度為70~270℃,時間為3~200小時,制得復合物催化劑的前驅體A;
b)將組分b)~d)的前驅物,以及上述復合物催化劑的前驅體A均勻混合后,再次進行老化處理,溫度為50~230℃,時間為5~220小時,得到復合物催化劑的前驅體B,其中前驅體B中各物質的質量比為:前驅體A:組分b)~c)的前驅物:組分d)的前驅物=1:(0.003~0.25):(0.001~0.15);
c)將上述復合物催化劑的前驅體B進行干燥處理、焙燒后得到復合物催化劑的前驅體C;
d)將上述復合物催化劑的前驅體C進行還原處理,溫度為480-850℃,時間為2~30小時,得到復合物催化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物催化劑,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數計,組分b)的含量為0.1~15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物催化劑,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數計,組分c)的含量為0.1~15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物催化劑,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數計,組分d)的含量為0.5~2份。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物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物催化劑的微觀顆粒尺寸在10-1000納米,平均孔徑在2-200納米,比表面積在4-400平方米/克,孔容在0.01-1立方厘米/克。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復合物催化劑,其特征在于平均孔徑在3-120納米,比表面積在50-330平方米/克,孔容在0.05-0.6立方厘米/克。
7.一種費托合成制備C5~C20烴的方法,以合成氣為原料,原料與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催化劑接觸反應得到C5~C20烴。
8.一種合成氣甲烷化的方法,以合成氣為原料,原料與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催化劑接觸反應得到甲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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