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預處理分離木質纖維素類生物質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133959.1 | 申請日: | 2016-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25075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27 |
| 發明(設計)人: | 李濱;龔文博;牟新東;劉超;張躍冬;于光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科學院青島生物能源與過程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D21C1/02 | 分類號: | D21C1/02;D21C3/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5 | 代理人: | 張皓;黃威 |
| 地址: | 266101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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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預處理 分離 木質 纖維素 生物 方法 | ||
1.一種水熱與磺化聯合預處理分離木質纖維素類生物質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先將木質纖維素類生物質機械破碎到合適的粒徑大小0.18mm至5cm,然后用水清洗生物質物料,經清洗后的物料在20-90℃下在水中進行預浸漬0.5-5小時,預浸漬的液固質量比為5:1至20:1;預浸漬后的物料經固液分離,分離的液體循環用于后續物料的預浸漬,或者經沉降、過濾將水凈化后回用;分離的固體用水清洗至中性,待用;
2)將步驟1)中得到的清洗后的固體與水或水蒸氣混合,在120-180℃下進行15-120min,液固質量比為6:1-10:1;水熱預處理后進行固液分離,水解液用來制備低聚木糖,固體物料用水清洗至中性,待用;
3)將步驟2)中得到的經水熱預處理并清洗后的固體物料與磺化預處理藥液混合,在100-180℃下對固體物料進行磺化預處理30-90min,液固質量比為6:1-10:1;預處理后的物料經黑液擠出、洗滌和磨漿處理后用于酶水解糖化;擠出的黑液經濃縮改性可直接生產木質素基有機復合肥還田;
其中,步驟1中所述木質纖維類生物質來源于農業廢棄物,林業廢棄物、工業廢棄物、城市廢棄物或其組合,
步驟2中所述水熱預處理不使用額外的化學試劑,所述化學試劑包括無機酸、有機酸、無機堿和有機堿;在該步驟2中僅采用來自步驟1中得到的清洗后的固體和水或水蒸氣,
其中,所述農業廢棄物為玉米秸稈、麥草秸稈、稻草秸稈、蘆葦和甘蔗渣;所述林業廢棄物為木片、鋸木屑、樹皮、竹子或能源植物;所述工業廢棄物為制漿造紙廠的纖維渣,釀酒后的麥糟;所述城市廢棄物為廢紙、廢紙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熱與磺化聯合預處理分離木質纖維素類生物質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的所述預浸漬可以在40-80℃下進行1-3小時,所述液固質量比為6:1-10:1。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熱與磺化聯合預處理分離木質纖維素類生物質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的磺化預處理藥液為亞硫酸鹽或亞硫酸氫鹽的溶液,其中,亞硫酸鹽或亞硫酸氫鹽選自亞硫酸鎂、亞硫酸氫鎂、亞硫酸銨、亞硫酸氫銨、亞硫酸鈉、亞硫酸氫鈉、亞硫酸鈣、亞硫酸氫鈣、亞硫酸鉀、亞硫酸氫鉀中的一種或多種,相對于步驟1中原始原料的絕干質量,所述亞硫酸鹽或亞硫酸氫鹽用量為5-30wt%。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熱與磺化聯合預處理分離木質纖維素類生物質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磺化預處理藥液為亞硫酸鹽的溶液,所述亞硫酸鹽為亞硫酸銨或亞硫酸鉀,相對于步驟1中原始原料的絕干質量,所述亞硫酸鹽用量為8-10wt%。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熱與磺化聯合預處理分離木質纖維素類生物質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的磨漿處理是PFI磨漿機或盤磨機,磨漿的重量百分比濃度為5-20%,磨漿機磨盤間隙為0.1-0.4 mm,磨漿壓力為0-0.6 MPa。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熱與磺化聯合預處理分離木質纖維素類生物質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的磺化預處理中除了磺化預處理藥液以外,不使用額外的化學試劑,所述化學試劑包括無機酸、有機酸、無機堿和有機堿;在該步驟3中僅采用來自步驟2)的固體物料與磺化預處理藥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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