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汽車側向主動避撞安全性判斷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128620.2 | 申請日: | 2016-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44564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24 |
| 發明(設計)人: | 袁朝春;劉慧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大學 |
| 主分類號: | B60W40/02 | 分類號: | B60W40/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2013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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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汽車 側向 主動 安全性 判斷 方法 | ||
1.一種汽車側向避撞安全性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假設避撞過程中,自車的縱向分運動與側向分運動相對獨立;
步驟1,通過車載雷達獲得自車與同車道前方車輛的縱向距離,前車速度vF,若發現與前車有碰撞危險且縱向距離s1小于臨界安全距離,則可以考慮轉動方向盤采取側向避撞的方式,從而避免與前車相撞,并且進入下一步;
步驟2,通過自車傳感器和雷達獲得的自車和前方目標車輛的速度分別為vM和vF;理想狀況是自車的右前方與目標車輛的左后方不能相撞,由于車輛在避撞過程中,側向速度先增加后減少,所以自車的側向加速度采用正弦函數車道變換模型;為盡量提高汽車轉向時的操縱穩定性,充分利用縱向安全距離,根據下式:
其中,L為車身長度;W為車身寬度;aM為自車的最大制動減速度;θ為自車的轉角,滿足下式:
計算得到自車右前方與前方車輛左后方碰撞的臨界時間t1;
步驟3,計算自車的橫向位移yM1:其中,H為車道寬度;te為施加橫向加速度的時間,可通過下式求得:其中,Rmin為極限轉彎半徑;
若yM1<Wcosθ,說明自車M的橫向位移大于自車與前方目標車輛的最大橫向位移理論值,則自車將會與目標車輛發生碰撞,從而可以得出判斷該情形下汽車采取側向避撞的方式不可行,因此系統主控單元將發出指令,使預警執行機構發出側向避撞預警;
若yM1≥Wcosθ,說明自車M的橫向位移不大于自車與前方目標車輛的最大橫向位移理論值,則自車不會與目標車輛發生碰撞,但由于側向避撞比縱向避撞復雜,其安全性判斷不能僅僅考慮與同車道車輛的避撞,還必須考慮車輛在轉向后與相鄰車道上車輛的避撞情況,因此需要進入下一步判斷;
步驟4,自車與同車道前方車輛避撞完成后會進入到相鄰車道,通過車載雷達檢測相鄰車道空間是否寬裕,若檢測到相鄰車道車輛較少,可以輕松換道,則側向避撞可行,主控單元發出指令,預警執行機構不會發出側向避撞預警;若檢測到相鄰車道空間并不充裕且有發生碰撞的危險,則進入下一步;
步驟5,通過車載雷達獲得相鄰車道目標車輛的速度vB,該車相對于自車所在的橫向位置為:yB=αH;其中α為目標車輛與自車的橫向位移與道路寬度的比值,取值在1到1.5之間;通過雷達測得自車與相鄰車道目標車輛初始縱向距離s2,根據下式:
其中,θ2為自車的轉角,滿足下式:
計算得到自車右前方與目標車輛右后方碰撞的臨界時間t2,然后計算此時自車M的橫向位移:
若yM2>yB-W,說明自車M的橫向位移大于自車與相鄰車道目標車輛的最大橫向位移理論值,則自車將會與目標車輛發生碰撞,從而可以得出判斷該情形下汽車采取側向避撞的方式不可行,因此系統主控單元將發出指令,使預警執行機構發出側向避撞預警;
若yM2≤yB-W,說明自車M的橫向位移不大于自車與相鄰車道目標車輛最大橫向位移理論值,則自車不會與目標車輛發生碰撞,從而可以得出判斷該情形下汽車采取側向避撞的方式是可行的,因此此時汽車可以立即采取側向避撞以避免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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