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阻燃的聚酰亞胺/聚酯-聚碳酸酯組合物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610112059.9 | 申請日: | 2009-0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13388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6-29 |
| 發(fā)明(設計)人: | 加里·沈;莉莉·潘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沙特基礎全球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79/08 | 分類號: | C08L79/08;C08L69/00;C08K13/04;C08K5/42;C08K3/34;C08K7/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張英;宮傳芝 |
| 地址: | 荷蘭貝爾根***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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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阻燃 聚酰亞胺 聚酯 聚碳酸酯 組合 | ||
本申請是申請日為2009年1月22日的題為“阻燃的聚酰亞胺/聚酯-聚碳酸酯組合物,及其制造方法和由其形成的制品”的中國專利申請?zhí)?00980110040.9的分案申請。
發(fā)明背景
本發(fā)明涉及聚酰亞胺組合物,特別是阻燃的聚醚酰亞胺/聚酯-聚碳酸酯組合物,以及制造它們的方法和由該聚酰亞胺組合物形成的制品。
聚酰亞胺(PI),特別是聚醚酰亞胺(PEI),是玻璃態(tài)轉(zhuǎn)變溫度(Tg)大于180℃的無定形透明的高性能聚合物。這些聚合物還具有高的強度、耐熱性和模量,以及寬泛的耐化學性。聚醚酰亞胺廣泛用于各種各樣的應用中,如汽車、電信、航空、電氣/電子、運輸和保健。進一步包含聚碳酸酯(PC)和/或聚酯-聚碳酸酯(PCE)的填充和未填充的PEI組合物特別可用作金屬替代品的模塑部件,例如在汽車和電氣/電子應用中。PEI-PCE共混物具有良好的機械和熱性質(zhì),包括優(yōu)異的高溫尺寸穩(wěn)定性。
長期以來對發(fā)展熱塑性組合物,特別是阻燃的PEI-PCE組合物感興趣。對用于運輸應用的組合物感興趣的具體領域例如為有軌車和飛機。例如在美國專利5,051,483中描述了已經(jīng)在這些應用中使用的聚合物共混物。這些組合物將PEI與PCE和聚醚酰亞胺硅氧烷共聚物組合在一起。仍然需要這些聚合物組合物具有更好的阻燃性能。如果在沒有顯著不利地影響該組合物良好的機械和熱性質(zhì)的情況下可以獲得改進的阻燃性,則將是有利的。如果在沒有鹵化阻燃劑,特別是沒有溴化和/或氯化阻燃劑的情況下可以獲得阻燃性,則將是更加有利的。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申請公開了一種組合物,包括:基于組合物總重量,20~60wt.%的玻璃態(tài)轉(zhuǎn)變溫度高于180℃的聚酰亞胺;10~30wt.%的聚酯-聚碳酸酯,其中酯單元的含量為所述聚酯-聚碳酸酯的大于0wt.%至60wt.%;30~60wt.%的增強填料;至少兩種阻燃劑添加劑,選自0.01wt.%至0.5wt.%的第一磺酸鹽,0.01wt.%至0.5wt.%的第二磺酸鹽,0.5wt.%至5wt.%的硅氧烷共聚物,及其組合,其中與由不含所述至少兩種阻燃劑添加劑的相同組合物模塑的制品相比,由所述組合物模塑的制品獲得改進的UL94等級。
在另一實施方式中,制造上述組合物的方法包括熔體共混上述組合物的各組分。
還公開了包含上述組合物的制品。
形成制品的方法包括成形、擠出、吹塑或注塑上述組合物,以形成所述制品。
發(fā)明詳述
本發(fā)明的發(fā)明人發(fā)現(xiàn),使用含磺酸根基團的非鹵化和/或非溴化阻燃劑的組合,對于包含聚酰亞胺和聚酯-聚碳酸酯的熱塑性組合物在阻燃性能方面可以獲得令人驚訝的改進。任選地,可以存在硅氧烷共聚物,特別是聚醚酰亞胺硅氧烷共聚物(PEI-硅氧烷)。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即使使用薄樣品時也可以達到UL94V2,V1,或者甚至V0等級。該組合物也可以顯示出良好的機械性能,例如高撓性模量和高斷裂拉伸伸長率。該組合物的熔體流動性也是可接受的。
除了在工作例之外或者在另外說明的情況下,在說明書和權(quán)利要求書中使用的涉及成分量、反應條件等的所有數(shù)值或表述在所有情形中均應理解被措詞“約”修飾。各種數(shù)值范圍被披露于本專利申請中。由于這些范圍是連續(xù)的,因此它們包括在最小值與最大值之間的每一數(shù)值。除非另外清楚地說明,本申請中指定的各個數(shù)值范圍是近似值。涉及相同組分或性質(zhì)的所有范圍均包括端點,該端點可獨立地組合。
除非另有說明,本申請中所有分子量均指重均分子量。所有這樣提到的分子量均以道爾頓表示。
措詞“一個”和“一種”(“a”和“an”)不表示數(shù)量的限制,而是表示存在至少一個所指項。本文使用的“其組合”包括一種或多種所述要素,任選連同未提到的相似要素一起。整個說明書提到的“一種實施方式”、“另一實施方式”、“實施方式”、“一些實施方式”等指與該實施方式相關描述的特定要素(例如,特征、結(jié)構(gòu)、性質(zhì)和/或特性)被包括在本申請所述的至少一種實施方式中,并且可以存在或不存在于其它實施方式中。此外,應理解,在各種實施方式中,該描述的要素可以以任何合適的方式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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