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源模塊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076549.8 | 申請日: | 2016-02-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52518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17 |
| 發明(設計)人: | 陳明倫;薛芷苓;馬啟唐;范紀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F1/13357 | 分類號: | G02F1/13357 |
| 代理公司: | 72003 隆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章侃銥;李昕巍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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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源 模塊 | ||
1.一種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基板,其包括一邊緣區域以及一中間區域;
多個光源,設置在該基板上;
一第一光學控制立體結構,位于該基板的該邊緣區域且位于所述多個光源的上方,其中該第一光學控制立體結構覆蓋所述多個光源的其中之一,所述光源所產生的光線通過該第一光學控制立體結構之后而射出,其中該第一光學控制立體結構為非對稱性外型;以及
一第二光學控制立體結構,位于該基板的該中間區域且位于所述多個光源的上方,其中該第二光學控制立體結構覆蓋所述多個光源的其中之一,所述光源所產生的光線通過該第二光學控制立體結構之后而射出,其中該第二光學控制立體結構為對稱性外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塊,其中該第一光學控制立體結構包括:
一第一頂部;以及
一第一側邊部以及一第二側邊部,分別與該第一頂部連接以支撐該第一頂部。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模塊,其中該第一光學控制立體結構的該第一側邊部與該第一頂部之間具有一第一夾角θ1,且該第二側邊部與該第一頂部之間具有一第二夾角θ2,θ1≠θ2。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光源模塊,其中該第一側邊部相較于該第二側邊部較鄰近該基板的一邊緣,且30°≦θ2<θ1≦150°。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模塊,其中該第一光學控制立體結構具有一第一垂直軸,該第一頂部包括一第一斜面以及一第二斜面,該第一斜面與該第一垂直軸之間有一第一夾角該第二斜面與該第一垂直軸之間具有一第二夾角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光源模塊,其中該第一斜面相較于該第二斜面較鄰近該基板的一邊緣,且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模塊,其中該第一光學控制立體結構的該第一頂部包括一第一頂曲面以及一第二頂曲面,該第一頂曲面的曲率與該第二頂曲面的曲率不相同。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模塊,其中該第一光學控制立體結構的該第一側邊部包括一第一側曲面,該第二側邊部包括一第二側曲面,該第一側曲面的曲率與該第二側曲面的曲率不相同。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光源模塊,其中該第一側曲面相較于該第二側曲面較鄰近該基板的一邊緣,且該第二側曲面的長度大于該第一側曲面的長度。
10.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模塊,其中該第一光學控制立體結構的該第一側邊部具有多個第一側邊光穿透圖案以使該第一側邊部具有穿透率A1,該第二側邊部具有多個第二側邊光穿透圖案具有穿透率A2,且A1≠A2。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光源模塊,其中該第一側邊部相較于該第二側邊部較鄰近該基板的一邊緣,且0%≦A1<A2≦60%。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塊,其中該第二光學控制立體結構包括:
一第二頂部;以及
一第三側邊部以及一第四側邊部,分別與該第二頂部連接以支撐該第二頂部。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光源模塊,其中該第二光學控制立體結構的該第三側邊部與該第二頂部之間具有一第三夾角θ3,該第四側邊部與該第二頂部之間具有一第四夾角θ4,θ3=θ4。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光源模塊,其中該第二光學控制立體結構具有一第二垂直軸,該第二頂部包括一第三斜面以及一第四斜面,該第三斜面與該第二垂直軸之間有一第三夾角該第四斜面與該第二垂直軸之間具有一第四夾角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光源模塊,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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