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鏡頭和成像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037723.8 | 申請日: | 2016-0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527695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20 |
| 發明(設計)人: | 黃業桃;宋維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瘋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移動軟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13/00 | 分類號: | G02B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林祥 |
| 地址: | 100041 北京市石景***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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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鏡頭 成像 裝置 | ||
1.一種鏡頭,其特征在于,包括:
前鏡頭組,所述前鏡頭組靠近物方;
后鏡頭組,所述后鏡頭組靠近像方;
反射元件;
光闌,其中,
所述前鏡頭組包括四個透鏡,分別為: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和第四透鏡;
所述后鏡頭組包括五個透鏡,分別為:第五透鏡、第六透鏡、第七透鏡、第八透鏡和第九透鏡;
所述第一透鏡和所述第二透鏡均為彎月形負透鏡,所述第三透鏡為雙凹形負透鏡,所述第四透鏡為雙凸形正透鏡,所述第五透鏡和所述第九透鏡均為正透鏡,所述第六透鏡和所述第八透鏡均為彎月形負透鏡,所述第七透鏡為雙凸形正透鏡;
所述前鏡頭組為負折射率透鏡組,所述后鏡頭組為正折射率透鏡組;所述反射元件和所述光闌依次設置在所述第四透鏡和所述第五透鏡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元件為反射平面鏡或者直角反射棱鏡。
3.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所述第二透鏡、所述第四透鏡、所述第五透鏡、所述第六透鏡、所述第七透鏡、所述第八透鏡和所述第九透鏡的表面均為球面。
4.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鏡頭滿足以下條件:
4≤|f14/f|≤4.8,且3.5≤|f59/f|≤4,
其中,f為所述鏡頭的焦距,f14為所述前鏡頭組的焦距,f59為所述后鏡頭組的焦距。
5.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七透鏡和所述第八透鏡之間進行膠合,且所述第七透鏡的阿貝數大于50,所述第八透鏡的阿貝數小于40。
6.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鏡頭滿足以下條件:
0.8≤|f13/f|≤1.5,4.5≤|f58/f|≤6,9≤|f56/f|≤11和6≤|f78/f|≤7.5,
其中,f為所述鏡頭的焦距,f13為所述第一透鏡、所述第二透鏡和所述第三透鏡的組合焦距,f58為所述第五透鏡、所述第六透鏡、所述第七透鏡和所述第八透鏡的組合焦距,f56為所述第五透鏡和所述第六透鏡的組合焦距,f78為所述第七透鏡和所述第八透鏡的組合焦距。
7.一種成像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兩個如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鏡頭,兩個所述鏡頭相對放置,且兩個所述鏡頭的光軸相互平行、兩個所述鏡頭的視場角均大于180度。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成像裝置,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鏡頭中的一個所述鏡頭包括的前鏡頭組的第一透鏡的第一頂點到第二頂點的距離為d1,兩個所述鏡頭中的另一個所述鏡頭包括的前鏡頭組的第一透鏡的第一頂點到第二頂點的距離為d2,兩個所述鏡頭滿足以下條件:
d1=d2,且8≤d1/f≤16,
其中,所述第一頂點為所述光軸與所述第一透鏡的物方表面的交點,所述第二頂點為所述光軸與所述第一透鏡的反射表面的交點,f為所述鏡頭的焦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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