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保存方法及殺菌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77384.X | 申請日: | 2015-09-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05416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1-21 |
| 發明(設計)人: | 森田修介;千葉英文;天野克美;松田秀三;矢野琢真;橫田昌廣;千草尚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東芝 |
| 主分類號: | A61L2/20 | 分類號: | A61L2/20;A23L3/3409;A61L9/01;A61L9/14 |
| 代理公司: | 72002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龐乃媛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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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保存 方法 殺菌 裝置 | ||
1.一種保存方法,在生長場所收獲的果蔬的流通過程中,將所述果蔬保存在預定的空間內,其特征在于,包括:
利用從收容除濕器和氣化器的殼體放出的次氯酸氣化物質對所述果蔬進行殺菌,所述除濕器對從所述空間內回收了的氣體進行除濕,所述氣化器使通過電解被電解水而生成的次氯酸水溶液自然氣化,
將存在于所述空間內且含有因殺菌而失活了的次氯酸氣化物質的氣體回收到所述殼體內,
利用所述除濕器對回收了的氣體進行除濕,生成濕度比所述空間內的濕度低的氣體,
將生成的濕度低的氣體吹到所述氣化器上使補充到所述殼體內的次氯酸水溶液自然氣化,
通過將自然氣化的次氯酸氣化物質從所述殼體釋放到所述空間內,將與包含在回收了的所述氣體中的已失活的次氯酸氣化物質不同的新的次氯酸氣化物質供應到所述空間內,并且將所述空間內的濕度保持在50%~80%的范圍內,以保持對所述果蔬的殺菌作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存方法,在所述空間內的濕度比預定值大的情況下,從所述空間回收水分,再給所述空間內提供氣化了的次氯酸水溶液。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存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間具有密閉性,
使所述空間內的氣體在依次經過所述殼體內的所述除濕器和所述氣化器、再次到達所述殼體外的所述空間內的路徑中循環。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保存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濕度傳感器檢測所述空間的相對濕度,與該檢測到的相對濕度相對應地控制氣化風扇和除濕風扇,該氣化風扇用來將次氯酸水溶液氣化,該除濕風扇用來將所述空間內除濕。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保存方法,其特征在于:當由所述濕度傳感器檢測到的相對濕度上升到了預先設定好的不到飽和蒸汽壓的第1臨界值時執行除濕,再通過將次氯酸水溶液氣化替換噴出到所述空間內的次氯酸水溶液的氣化物。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存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調整所述氣化器在單位時間內的次氯酸水溶液的氣化量和所述除濕器在單位時間內的水分回收量,將所述空間內的濕度設定為50~80%的范圍內的任意濕度。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存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空間內的濕度設為50~80%,利用所述氣化器使有效氯濃度為76ppm以上的次氯酸水溶液自然氣化的情況下,在從向所述空間內開始供給次氯酸氣化物質到經過至少6小時的期間,維持所述空間內的殺菌作用。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保存方法,其特征在于:當由所述濕度傳感器檢測到的相對濕度下降到比所述第1臨界值低的預先設定的第2臨界值時,結束除濕。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存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次氯酸水溶液氣化的定時為不執行除濕時,執行除濕時次氯酸水溶液的氣化停止。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存方法,其特征在于:次氯酸水溶液的氣化與執行除濕的定時無關地被穩定執行。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存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使所述氣化器在單位時間內的次氯酸水溶液的氣化量與所述除濕器在單位時間內的水分回收量為同量,將所述空間內的濕度在50~80%的范圍內維持為恒定。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存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使所述氣化器在單位時間內的次氯酸水溶液的氣化量與所述除濕器在單位時間內的水分回收量為同量,并增加這些氣化量和回收量,在把所述空間內的濕度在50~80%的范圍內維持為恒定的狀態下,增加單位時間內向所述空間內供給的次氯酸水溶液的供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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