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膠囊組合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60205.1 | 申請日: | 2015-10-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7292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12 |
| 發明(設計)人: | E·奧桑;A·法代爾;I·M·哈里森;C·凱萊;E·伯拉考斯卡-梅斯;W·德紐爾;T·索爾提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奇華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8/84 | 分類號: | A61K8/84;A61K8/73;A61K8/11;A61K8/25;A61Q13/00;A61Q1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王貴杰 |
| 地址: | 瑞士***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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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膠囊 組合 | ||
1.包封的香料組合物,其包含一個或多個聚脲膠囊,所述聚脲膠囊具有20-90微米的體積平均直徑和占所述膠囊總重(芯+殼)5-40%重量的膠囊殼重。
2.權利要求1的包封的香料組合物,其中殼重(表示為占所述膠囊總重(芯+殼)的百分比與膠囊體積平均直徑(用微米表示)之比為約0.7微米-1或更小。
3.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包封的香料組合物,其中所述膠囊在使用0.1-2Mpa、更具體地0.2-1.5Mpa且仍然更具體地0.4-1MPa的力下破裂。
4.上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包封的香料組合物,其中包封的香料包含至少60%重量的香料成分,所述香料成分在水中具有15'000ppm或更低的溶解度。
5.上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包封的香料組合物,其中所述膠囊不含包封的溶劑。
6.上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包封的香料組合物,其中所述包封的香料包含含有醛的香料成分、非芳族環狀香料成分和水楊酸烷基酯和/或2,2,2-三取代的縮醛,其中所述縮醛具有以下通式:
R1R2R3C-CH(OR4)(OR5)
其中R1是具有至少4個碳原子、更優選至少5個碳原子且最優選至少6個碳原子、但不超過10個碳原子的飽和或不飽和的烷基或芳族殘基;R2和R3獨立地選自具有至少一個碳原子的飽和或不飽和的烷基殘基;且R4和R5獨立地選自甲基基團和/或乙基基團。
7.權利要求6的包封的香料組合物,其中醛香料成分以占總香料成分重量0.01-約6%的量存在。
8.上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包封的香料組合物,為分散于水性分散介質中的聚脲膠囊的漿料形式,其中所述水性分散介質包含羥乙基纖維素分散助劑。
9.權利要求8的包封的香料組合物,其中所述漿料的粘度在21s-1的剪切速率和25℃的溫度下至多為3000厘泊。
10.形成權利要求8或權利要求9的漿料的方法,其中將羥乙基纖維素加入到形成的漿料中。
11.上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包封的香料組合物,為粉末形式,其包含二氧化硅流動助劑,其中二氧化硅具有1-8微米的粒度。
12.權利要求11的包封的香料組合物,其中二氧化硅為Syloid FP 244。
13.形成粉末形式的包封的香料組合物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使二氧化硅分散于漿料形式的包封的香料組合物中且使所述漿料脫水的步驟。
14.權利要求13的方法,其中通過噴霧干燥使所述漿料脫水。
15.駐留型個人護理產品,包含如權利要求1-9和權利要求11或12任一項中所定義的包封的香料組合物。
16.權利要求15的駐留型產品,為除臭劑產品形式。
17.權利要求15的駐留型產品,為止汗劑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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