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聚甲醛生產污水處理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935652.4 | 申請日: | 2015-1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275404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6-01 |
| 發明(設計)人: | 單明軍;邵磊;王偉;陳建峰;李慧娟;王丹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萬邦達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2F9/14 | 分類號: | C02F9/14;C02F101/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恒律治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09 | 代理人: | 章社杲;盧軍峰 |
| 地址: | 100875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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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甲醛 生產 污水處理 裝置 | ||
1.一種聚甲醛生產污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臭氧發生系統(2),所述臭氧發生系統(2)包括臭氧排出口;以及
第一超重力反應器(3),所述第一超重力反應器(3)包括來水口、 第一排氣口、第一排液口以及與所述臭氧排出口連接的第一進氣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甲醛生產污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 述第一超重力反應器(3)的所述來水口連接有來水池(1),并且所述來 水池(1)與所述第一超重力反應器(3)之間串聯有第一泵和第一液體流 量計。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聚甲醛生產污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臭氧排出口與所述第一進氣口之間還串聯有臭氧濃度計和氣體流量 計。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聚甲醛生產污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來水口和所述第一排氣口分別設置在所述第一超重力反應器(3)的側 壁,所述第一進氣口和所述第一排液口分別設置在所述第一超重力反應器 (3)的頂部和底部。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聚甲醛生產污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 述第一排液口下游依次串聯有緩沖罐(4)、生化池(5)以及沉淀池(6), 所述沉淀池(6)包括沉淀物排出口和排水口,所述第一排氣口連接至外部 處理設備。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聚甲醛生產污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還 包括:
第二超重力反應器(8),所述第二超重力反應器(8)包括與所述第 一排液口連接的進液口、與所述第一排氣口連接的第二進氣口、與外部處 理設備連接的第二排氣口以及第二排液口,
其中,所述第二排液口下游依次串聯有緩沖罐(4)、生化池(5)以 及沉淀池(6),所述沉淀池(6)包括沉淀物排出口和排水口。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聚甲醛生產污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在 所述第一排液口與所述進液口之間還串聯有第一超重力反應器產水罐(7), 所述第一超重力反應器產水罐(7)與所述進液口之間串聯有第二泵和第二 液體流量計。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聚甲醛生產污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進液口和所述第二排氣口分別設置在所述第二超重力反應器(8)的側 壁,所述第二進氣口和所述第二排液口分別設置在所述第二超重力反應器 (8)的頂部和底部。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甲醛生產污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 述第一超重力反應器(3)構造成超重力水平在10-1000g范圍內的超重力 反應器,其中g為9.8m/s2。
10.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聚甲醛生產污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 于,所述外部處理設備為存儲有吸收液的吸收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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