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吊頂反支撐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525523.8 | 申請日: | 2015-07-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850203U | 公開(公告)日: | 2015-12-09 |
| 發明(設計)人: | 管勇美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柯利達裝飾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B9/06 | 分類號: | E04B9/06;E04B9/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周美華 |
| 地址: | 215011 ***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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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吊頂 支撐 結構 | ||
1.一種吊頂反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連接組件,可拆卸地固定在建筑的主體結構(4)上;
縱向龍骨(1),與第一連接組件可拆卸地連接,并沿豎直方向設置;
橫向龍骨(2),與縱向龍骨(1)底部可拆卸地連接,并沿水平方向布置;
第二連接組件,用于將吊頂的主龍骨(5)可拆卸地連接到橫向龍骨(2)上;
所述縱向龍骨(1)與吊頂的主龍骨(5)的水平投影位置不重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吊頂反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組件包括L型角碼(6),角碼的水平部(62)通過膨脹螺栓(3)固定在主體結構(4)上,角碼的豎直部(61)通過第一連接件可拆卸連接于所述縱向龍骨(1)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吊頂反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橫向龍骨(2)呈L型,橫向龍骨的豎直部(21)連接于縱向龍骨(1)的底部;橫向龍骨的水平部(22)通過第二連接組件可拆卸連接于吊頂的主龍骨(5)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吊頂反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組件包括吊掛件(7),以及將吊掛件(7)與橫向龍骨的水平部(22)連接的螺栓。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吊頂反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縱向龍骨(1)的底部通過第二連接件可拆卸連接于橫向龍骨的豎直部(21)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吊頂反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件包括螺栓,開設在縱向龍骨(1)頂部上的第一螺紋孔,以及在角碼的豎直部(61)上對應于第一螺紋孔處開設的第三螺紋孔,螺栓穿過第一螺紋孔和第三螺紋孔將所述縱向龍骨(1)的頂部固定在角碼的豎直部(61)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吊頂反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件包括螺栓,開設在縱向龍骨(1)的底部上的第二螺紋孔,以及在橫向龍骨的豎直部(21)上對應于第二螺紋孔處開設的第四螺紋孔,螺栓穿過第二螺紋孔和第四螺紋孔將所述縱向龍骨(1)的底部固定在橫向龍骨的豎直部(21)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吊頂反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紋孔或/和第二螺紋孔為沿水平方向延伸的長腰孔。
9.根據權利要求6或7或8所述的吊頂反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縱向龍骨(1)的底部端面與所述橫向龍骨的水平部(22)的表面通過線焊固定。
10.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吊頂反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縱向龍骨(1)為角鋼、扁鐵、方管或吊桿中的任意一種;所述橫向龍骨(2)為角鋼或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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