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翻板門手動操作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285701.4 | 申請日: | 2015-05-0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728879U | 公開(公告)日: | 2015-10-28 |
| 發明(設計)人: | 李陽;魏志強;王洪光;李凱;王彥庫;劉慶軍;董君偉;許正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大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F11/54 | 分類號: | E05F11/54;E05C19/12;E06B7/28 |
| 代理公司: | 余姚德盛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39 | 代理人: | 胡小永 |
| 地址: | 315400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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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翻板門 手動 操作 機構 | ||
1.一種翻板門手動操作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翻板門手動操作機構包括固定框架,固定安裝在所述固定框架上的固定鉸支座(1),一端鉸接在固定鉸支座(1)上的翻轉門(2),以及用于打開所述翻轉門(2)的脫扣機構,所述脫扣機構包括鎖銷(10)、鎖扣板(3)、滑銷(6)、脫扣拉索(8)和脫扣操縱桿(14);所述鎖銷(10)固定安裝在所述翻轉門(2)的另一端;所述鎖扣板(3)的中部通過銷軸(4)鉸接在固定框架上,所述鎖扣板(3)的一端設置有與所述鎖銷(10)相配合的鎖鉤(31),另一端開設有滑槽(32);所述滑銷(6)活動安裝在所述滑槽(32)內;所述脫扣拉索(8)的一端與所述滑銷(6)連接,另一端與所述脫扣操縱桿(14)連接;所述脫扣操縱桿(14)活動安裝在所述固定框架下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板門手動操作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滑銷(6)的下端設置有復位彈簧(7)。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翻板門手動操作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翻板門手動操作機構還包括復位機構,所述復位機構包括活動安裝在所述固定框架下方的復位操縱桿(13)以及一端與所述復位操縱桿(13)連接的復位拉索(11),所述復位拉索(11)的另一端與所述鎖銷(10)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翻板門手動操作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銷軸(4)上安裝有用于導引所述復位拉索(11)的第一滑輪(9)。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翻板門手動操作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框架中部設置有用于導引所述復位拉索(11)的第二滑輪(12)。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翻板門手動操作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框架下方設置有滑輪組(5),所述滑輪組(5)上設置有用于導引所述復位拉索(11)的第三滑輪(51)。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翻板門手動操作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輪組(5)上還設置有用于導引所述脫扣拉索(8)的第四滑輪(52)。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翻板門手動操作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扣板(3)的鎖鉤(31)處設置有斜面(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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