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汽車控制臂裝配翻轉臺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261333.X | 申請日: | 2015-04-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639594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9-16 |
| 發明(設計)人: | 韓春鵬;來燦軍;王成志;王習文;楊文君;趙喜龍;王偉績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海納川汽車底盤系統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3P21/00 | 分類號: | B23P2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許靜;黃燦 |
| 地址: | 101301 北京市順***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汽車 控制 裝配 轉臺 | ||
1.一種汽車控制臂裝配翻轉臺,其特征在于,包括:
相對設置的第一固定支架(1)和第二固定支架(2);
與所述第一固定支架(1)和所述第二固定支架(2)分別通過轉軸(3)連接的翻轉臺(4);
氣動鎖定結構,第一固定支架(1)和第二固定支架(2)上分別設置一個所述氣動鎖定結構,所述氣動鎖定結構包括與所述翻轉臺(4)固定連接、使所述翻轉臺(4)相對于所述第一固定支架(1)和所述第二固定支架(2)固定的第一狀態,以及與所述翻轉臺(4)脫離連接、使所述翻轉臺(4)相對于所述第一固定支架(1)和所述第二固定支架(2)通過轉軸(3)轉動的第二狀態;
至少三個夾持結構,每一所述夾持結構分別包括:通過氣動結構控制、能夠相對轉動的第一轉動支桿(6)和第二轉動支桿(7),所述第一轉動支桿(6)上設置有第一夾緊塊(601);所述第二轉動支桿(7)上設置有第二夾緊塊(701);所述第一轉動支桿(6)與所述第二轉動支桿(7)關于所述翻轉臺(4)所在平面上下對稱,且當所述第一轉動支桿(6)與所述第二轉動支桿(7)相平行設置時,汽車控制臂夾持在所述第一夾緊塊(601)和所述第二夾緊塊(701)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控制臂裝配翻轉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結構的數量為四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控制臂裝配翻轉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動鎖定結構包括一能夠伸縮的定位銷(5),所述氣動鎖定結構在第一狀態,所述定位銷(5)插設于所述翻轉臺(4)上;所述氣動鎖定結構在第二狀態,所述定位銷(5)從所述翻轉臺(4)中移出。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控制臂裝配翻轉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動結構包括:
安裝所述第一轉動支桿(6)的第一連轉軸(8),所述第一連轉軸(8)中部固定安裝有與所述第一連轉軸(8)垂直的第一延伸臂(10),與所述第一延伸臂(10)連接的第一氣缸(11);
安裝所述第二轉動支桿(7)的第二連轉軸(9),所述第二連轉軸(9)中部固定安裝有與所述第二連轉軸(9)垂直的第二延伸臂(12),與第二延伸臂(12)連接的第二氣缸(13),
其中,所述第一轉動支桿(6)與所述第一連轉軸(8)垂直,所述第二轉動支桿(7)與所述第二連接轉軸(9)垂直。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控制臂裝配翻轉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延伸臂(10)與設于所述第一氣缸(11)第一活塞桿(1101)上的第一連接頭(1102)連接;所述第二延伸臂(12)與設于所述第二氣缸(13)第二活塞桿(1301)上的第二連接頭(1302)連接。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控制臂裝配翻轉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頭(1102)與所述第二連接頭(1302)的形狀為U形。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控制臂裝配翻轉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延伸臂(10)與所述第一連接頭(1102)以及所述第二延伸臂(12)與所述第二連接頭(1302)均通過銷釘進行連接。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控制臂裝配翻轉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轉動支桿(6)隨所述第一連轉軸(8)轉動,且所述第一轉動支桿(6)轉動時與所述翻轉臺(4)所在平面的最大夾角為90度。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控制臂裝配翻轉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轉動支桿(7)隨所述第二連轉軸(9)轉動,且所述第二轉動支桿(7)轉動時與所述翻轉臺(4)所在平面的最大夾角為90度。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北京海納川汽車底盤系統有限公司,未經北京海納川汽車底盤系統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20261333.X/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水位傳感器安裝板組件組裝設備
- 下一篇:一種醫用電動鉆的旋轉組裝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