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近場通訊或無線充電的天線裝置與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176424.3 | 申請日: | 2015-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516899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7-29 |
| 發明(設計)人: | 張國輝;王維;董孩李;沈林軍;陳德智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安費諾永億通訊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Q1/44 | 分類號: | H01Q1/44;H01Q7/00;H01Q7/06;H01Q1/22;H02J17/00;H05K5/02;H05K5/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漢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36 | 代理人: | 胡晶 |
| 地址: | 201108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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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近場 通訊 無線 充電 天線 裝置 電子設備 | ||
1.一種近場通訊或無線充電的天線裝置,包括金屬主體和位于所述金屬主體一側的天線,所述天線包括線圈,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主體的邊緣設有開口部,所述線圈的中間空心區域在所述金屬主體上的正投影至少部分與所述開口部重疊;
所述線圈的首端連接一個饋點,所述線圈的尾端連接另一個饋點,所述金屬主體通過兩個導件并聯至所述線圈上。
2.一種近場通訊或無線充電的天線裝置,包括金屬主體和位于所述金屬主體一側的天線,所述天線包括線圈,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主體的邊緣設有兩個開口部,所述線圈為雙環路形式,包括兩個線圈,分別為第一線圈與第二線圈,所述第一線圈中間空心區域在所述金屬主體上的正投影至少部分與一個所述開口部重疊;所述第二線圈中間空心區域在所述金屬主體上的正投影至少部分與另一個所述開口部重疊;所述第一線圈的首端連接一個饋點,所述第二線圈的首端連接另一個饋點,所述第一線圈與第二線圈的尾端共接,所述金屬主體通過導件連接至所述第一線圈與第二線圈的尾端共接處。
3.一種近場通訊或無線充電的天線裝置,包括金屬主體和位于所述金屬主體一側的天線,所述天線包括線圈,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主體的邊緣設有開口部,所述線圈的中間空心區域在所述金屬主體上的正投影至少部分與所述開口部重疊;
所述線圈的首端連接一個饋點,所述線圈的尾端連接另一個饋點,所述金屬主體通過一個導件連接至所述線圈上。
4.如權利要求1至3任意之一所述的近場通訊或無線充電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口部的形狀為矩形、圓形、三角形或不規則形狀。
5.如權利要求1至3任意之一所述的近場通訊或無線充電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主體作為外殼的部分。
6.如權利要求1至3任意之一所述的近場通訊或無線充電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外殼,所述金屬主體為形成于所述外殼內、外表面的導電金屬層。
7.如權利要求1至3任意之一所述的近場通訊或無線充電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外殼,所述外殼為非金屬外殼,所述金屬主體固定于所述外殼內。
8.如權利要求1至3任意之一所述的近場通訊或無線充電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線圈在所述金屬主體上的正投影位于所述開口部與金屬主體的區域范圍內。
9.如權利要求1至3任意之一所述的近場通訊或無線充電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線圈在所述金屬主體上的正投影部分超出所述開口部與金屬主體的區域范圍。
10.如權利要求1至3任意之一所述的近場通訊或無線充電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線還包括鐵氧體與基材,所述線圈和所述鐵氧體分別位于所述基材的兩個側面,所述基材的設有鐵氧體的一側與所述金屬主體相背。
11.如權利要求1至3任意之一所述的近場通訊或無線充電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線圈為漆包線繞制而成。
12.如權利要求1至3任意之一所述的近場通訊或無線充電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一個金屬導體,所述金屬導體與金屬主體之間通過金屬件連接或間隔設置。
13.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了如權利要求1至3任意之一所述的近場通訊或無線充電的天線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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