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將窗格與車輛后窗臺板固定的固定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105128.4 | 申請日: | 2015-0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526761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8-05 |
| 發明(設計)人: | 馬月;徐偉;馬里奧·巴瑞蒂尼;付玉發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環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J10/00 | 分類號: | B60J10/00;B60J1/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恒律治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09 | 代理人: | 章社杲;李偉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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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將窗格 車輛 窗臺 固定 結構 | ||
1.一種用于將窗格與車輛后窗臺板固定的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分別設在所述窗格與所述車輛后窗臺板上的安裝孔和凸耳;所述安裝孔包括彼此連通的橫向孔和寬度小于所述橫向孔的縱向孔;所述凸耳延伸穿過所述安裝孔,并包括頭部和寬度小于所述頭部的頸部;其中,所述頭部的寬度大于所述縱向孔并小于所述橫向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耳設置在所述窗格上,所述安裝孔設置在所述車輛后窗臺板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頸部位于所述頭部和所述窗格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后窗臺板夾在所述窗格和所述頭部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頭部彎折與所述車輛后窗臺板的表面相貼合。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頸部至少部分容納在所述縱向孔中并與所述縱向孔形成間隙配合。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頸部的寬度為10mm,所述縱向孔的寬度為12mm。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頭部的寬度為14mm。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頭部頂端的角部呈圓倒角。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耳與所述窗格是一體成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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