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改造后的角鋼塔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085107.0 | 申請日: | 2015-0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475955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7-15 |
| 發明(設計)人: | 葉天云;陳向京;李宏偉;李榮海;藍家祿;張君;唐明強;孫佳明;張萌;萬興飛;崔華星;余影雷;郭江濤;沈明富;國中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八方電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H12/08 | 分類號: | E04H12/08;E04H12/34 |
| 代理公司: | 杭州浙科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13 | 代理人: | 吳秉中 |
| 地址: | 311121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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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改造 角鋼 | ||
1.一種改造后的角鋼塔,包括塔體(1)和設置在塔體(1)上的第一天線抱桿機構,所述的第一天線抱桿機構包括設置在塔體(1)上的平臺(2)和設置在平臺(2)上的一圈第一天線抱桿(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塔體(1)上固定設置第二天線抱桿機構,所述的第二天線抱桿機構包括與塔體(1)的立柱(101)固定的伸出臂(5)及與伸出臂(5)固定的第二天線抱桿(7)。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造后的角鋼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所述的塔體(1)上固定設置第三天線抱桿機構,所述的第三天線抱桿機構包括與塔體(1)的立柱(101)固定的連接臂(8)、與連接臂(8)固定的槽鋼圈(9)及與槽鋼圈(9)固定的第三天線抱桿(10),所述的第三天線抱桿(10)上固定設置天線裝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造后的角鋼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平臺(2)通過設置的支撐桿(4)支撐。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造后的角鋼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塔體(1)的四根立柱(101)上均固定設置一組第二天線抱桿機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造后的角鋼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塔體(1)上設置拉繩(11)。
6.如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一種改造后的角鋼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伸出臂(5)一端固定連接塔體(1)的立柱(101),另一端通過設置的U形抱箍(6)固定第二天線抱桿(7)。
7.如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一種改造后的角鋼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天線抱桿機構設置在第一天線抱桿機構的上方。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改造后的角鋼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塔體(1)的四根立柱(101)同一高度設置連接臂(8),四根連接臂(8)外端共同固定槽鋼圈(9),所述的槽鋼圈(9)外沿固定設置一圈第三天線抱桿(10)。
9.如權利要求2或8所述的一種改造后的角鋼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三天線抱桿機構設置在第一天線抱桿機構的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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