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數據傳輸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828992.1 | 申請日: | 2015-11-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446910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25 |
| 發明(設計)人: | 宋春東;湯劍橋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3/16 | 分類號: | G06F13/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創嘉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南毅寧;桑傳標 |
| 地址: | 110179 遼***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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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數據傳輸 方法 裝置 | ||
1.一種數據傳輸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發送方向接收方發送發送請求,所述發送請求包括待傳輸數據結構體的識別符,所述識別符用于指示所述接收方將所述待傳輸數據結構體存儲至指定內存;
所述發送方將待傳輸數據存儲至指定連續內存,獲得所述待傳輸數據結構體,所述待傳輸數據采用二進制方式表示;
所述發送方基于CAN總線的傳輸字節限制,按照所述待傳輸數據的存儲順序,依序將所述待傳輸數據拆分為至少兩組子數據,每組子數據用于生成一個對應的子數據結構體,各子數據結構體設置有身份編號,所述身份編號能夠表示各組子數據間的拆分順序,所述身份編號還用于所述接收方確定所述子數據結構體在所述指定內存中的存儲位置;
所述發送方向所述接收方發送交互數據,所述交互數據包括本次傳輸的子數據結構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送請求還包括交互次數信息,所述交互次數信息用于表示完成所述待傳輸數據結構體的傳輸所需的交互次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送方將待傳輸數據存儲至指定連續內存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發送方獲得所述接收方發送的發送響應,再執行所述將待傳輸數據存儲至指定連續內存的步驟。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送方向接收方發送交互數據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發送方獲得所述接收方發送的交互請求,所述交互請求包括所述本次傳輸的子數據結構體的身份編號。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送方向接收方發送交互數據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確定所述發送方和所述接收方的存儲模式是否相同,如果不同,所述發送方按照所述接收方的存儲模式,調整所述交互數據的存儲方式。
6.一種數據傳輸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方獲得發送方發送的發送請求,所述發送請求包括待傳輸數據結構體的識別符;
所述接收方獲得所述發送方發送的交互數據,所述交互數據包括本次傳輸的子數據結構體,所述本次傳輸的子數據結構體設置有身份編號,且所述本次傳輸的子數據結構體由待傳輸數據根據其在指定連續內存中的存儲順序依序拆分形成的子數據生成,所述待傳輸數據用于生成所述待傳輸數據結構體,且所述待傳輸數據采用二進制方式表示,所述待傳輸數據由所述發送方存入所述指定連續內存;
所述接收方根據所述識別符,確定存儲所述待傳輸數據結構體的指定內存,所述接收方保存有所述識別符與所述指定內存的對應關系;
所述接收方根據所述身份編號,確定所述本次傳輸的子數據結構體在所述指定內存中的存儲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方獲得所述發送方發送的交互數據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接收方向所述發送方發送發送響應,所述發送響應用于指示所述發送方發送所述交互數據。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方獲得所述發送方發送的交互數據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接收方向所述發送方發送交互請求,所述交互請求包括所述本次傳輸的子數據結構體的身份編號。
9.根據權利要求6至8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確定所述發送方是否已完成所述待傳輸數據結構體的傳輸,如果是,所述接收方解析所述指定內存中的子數據結構體,獲得所述待傳輸數據。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送請求還包括交互次數信息,所述確定所述發送方是否已完成所述待傳輸數據結構體的傳輸,包括:
接收方判斷本次數據交互后,是否已達到所述交互次數信息表示的交互次數;如果已達到,則判定已完成所述待傳輸數據結構體的傳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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