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流量分發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726311.0 | 申請日: | 2015-10-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450424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3-30 |
| 發明(設計)人: | 王彪;任燕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西掌中無限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14 | 分類號: | H04L12/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何世磊 |
| 地址: | 330096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區京***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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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流量 分發 方法 系統 | ||
1.一種流量分發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合作企業向流量分發平臺發送流量包定制請求;
流量分發平臺根據合作企業的流量包定制請求,自動智能生成最優流量定制方案供合作企業選擇,并向電信運營商定制流量包;
電信運營商根據流量分發平臺的最終定制方案向終端用戶派送流量包;
終端用戶領取電信運營商派送的流量包;
流量分發平臺提供終端用戶接收流量包的結果供合作企業查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流量分發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合作企業向流量分發平臺發送的流量包定制請求中包括要定制流量包的終端用戶的電話號碼、流量包類型及流量包大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流量分發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其特征在于,所述流量包根據使用范圍可分為省內流量包和國內流量包,所述省內流量包用于抵扣在指定省份內通過手機上網產生的流量,所述國內流量包則不受省份限制;所述流量包根據使用用途可分為通用流量包和定向流量包,所述通用流量包用于抵扣終端用戶在國內或者省內范圍內通過手機訪問所有互聯網內容產生的流量,所述定向流量包用于抵扣終端用戶在國內或者省內范圍內通過手機訪問指定互聯網內容產生的流量。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流量分發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流量包進一步包括定向流量池,所述定向流量池用于抵扣終端用戶通過手機訪問指定內容的流量集,不限定用戶數量,以在所述指定內容內實際使用的流量計費。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流量分發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流量包的流量由所述合作企業進行統一辦理并分發。
6.一種流量分發系統,其特征在于,應用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流量分發方法,包括:
流量包定制方案輸入模塊,適于合作企業輸入流量包的定制方案,所述定制方案包括要定制流量包的終端用戶的電話號碼、流量包類型及流量包大小;
流量包定制方案智能生成模塊,與所述流量包定制方案輸入模塊相耦合,適于接收所述流量包定制方案輸入模塊的定制方案,按照定制方案,并根據最優化理論和算法自動智能生成最優流量定制方案;
流量包定制方案輸出模塊,與所述流量包定制方案智能生成模塊相耦合,適于向合作企業展示最優流量定制方案,并供合作企業結合自身需求進行選擇。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流量分發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流量包包括通用流量包和定向流量包,所述通用流量包用于抵扣終端用戶在國內或者省內范圍內通過手機訪問所有互聯網內容產生的流量,所述定向流量包用于抵扣終端用戶在國內或者省內范圍內通過手機訪問指定互聯網內容產生的流量。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流量分發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流量包進一步包括定向流量池,所述定向流量池用于抵扣終端用戶通過手機訪問指定內容的流量集,不限定用戶數量,以在所述指定內容內實際使用的流量計費。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流量分發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通用流量包、定向流量包及定向流量池的流量由所述合作企業進行統一辦理并分發。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流量分發系統,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
智能數據挖掘模塊,適于根據合作企業的行業特征和對接的終端用戶人群,挖掘出行業特征數據、行業發展以及變化趨勢的數據;
智能數據挖掘結果展示模塊,與所述智能數據挖掘模塊相耦合,適于以數字圖形化的形式展示出所述智能數據挖掘模塊挖掘的各項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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