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特定條碼實現商品快速交易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344519.6 | 申請日: | 2015-06-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096114A | 公開(公告)日: | 2015-11-25 |
| 發明(設計)人: | 趙立新;李道溢 | 申請(專利權)人: | 我查查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32 | 分類號: | G06Q20/32;G06Q20/20;G06Q20/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鄭立柱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東新***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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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特定 條碼 實現 商品 快速 交易 方法 | ||
1.一種在便攜式電子裝置中實施的基于特定條碼實現商品快速交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A.掃描商品上具有一物一碼特征的特定條碼;
B.識別所述特定條碼中所指示的商品信息;
C.基于所述商品信息實施在線支付;
D.當所述在線支付完成后,生成購買確認信息;
其中,所述特定條碼與EAN13碼相兼容,并且所述特定條碼還指示了EAN13碼品類信息之外的對應所述商品的第一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A具體包括:掃描形成于所述商品的承印物上的所述具有一物一碼特征的特定條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C具體包括:通過所述便攜式電子裝置中的應用程序,在網絡平臺上完成在線支付。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C還包括:通過所述便攜式電子裝置中的應用程序,從網絡平臺上獲取積分獎勵和/或折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購買確認信息被用于向零售商證明所述商品的在線支付已經完成。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息包括所述商品的批次和/或生產日期。
7.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息包括所述商品的廣告和/或促銷信息。
8.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具有一物一碼特征的特定條碼包括:
至少一個一維條形碼;
疊加于一維條形碼上的色彩信息和/或灰度信息。
9.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便攜式電子裝置為手機或平板電腦。
10.一種基于特定條碼實現商品快速交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在商品上提供具有一物一碼特征的特定條碼;
掃描所述商品上的該特定條碼;
識別所述特定條碼中所指示的商品信息;
基于所述商品信息實施在線支付;
當所述在線支付完成后,生成購買確認信息;
校驗所述購買確認信息以完成交易;
其中,所述特定條碼與EAN13碼相兼容,并且所述特定條碼還指示了EAN13碼品類信息之外的對應所述商品的第一信息。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息包括所述商品的批次和/或生產日期。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息包括所述商品的廣告和/或促銷信息。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具有一物一碼特征的特定條碼包括:
至少一個一維條形碼;
疊加于一維條形碼上的色彩信息和/或灰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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