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移動終端的屏幕固定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098376.5 | 申請日: | 2015-03-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15925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19 |
| 發明(設計)人: | 付亮晶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21/31 | 分類號: | G06F21/31;G06F3/0488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專利商標事務所44237 | 代理人: | 張全文 |
| 地址: | 523841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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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移動 終端 屏幕 固定 方法 裝置 | ||
1.一種移動終端的屏幕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檢測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的手勢信息;
當檢測到所述手勢信息與預先存儲的手勢操作信息相匹配時,判斷所述移動終端當前是否處于屏幕固定狀態;
若所述移動終端當前不處于所述屏幕固定狀態,則將當前在前臺運行的應用進行屏幕固定;
若所述移動終端當前處于所述屏幕固定狀態,則解除所述屏幕固定狀態;
其中,所述屏幕固定狀態為,當前在前臺運行的應用被鎖定到移動終端的前臺顯示,使移動終端的當前使用者不能退出該應用去查看移動終端中的其它內容。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勢信息包括觸摸滑動信息,所述觸摸滑動信息包括單點觸摸滑動信息或者多點觸摸滑動信息;
所述檢測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的手勢信息包括:
檢測在所述移動終端的觸摸屏上接收到的觸摸滑動信息。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的手勢信息包括:
通過攝像頭檢測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的手勢信息。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的手勢信息包括:
通過指紋傳感器檢測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的手勢信息。
5.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檢測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的手勢信息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接收到設置所述手勢操作信息的請求信息后,接收用戶選擇的手勢操作類型信息;
根據所述手勢操作類型信息請求用戶輸入N次手勢初始信息,其中,N為大于或等于1的整數;
根據所述N次手勢初始信息生成所述手勢操作信息,并存儲生成的所述手勢操作信息。
6.一種移動終端的屏幕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手勢信息檢測單元,用于檢測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的手勢信息;
屏幕固定狀態獲取單元,用于當檢測到所述手勢信息與預先存儲的手勢操作信息相匹配時,判斷所述移動終端當前是否處于屏幕固定狀態;
屏幕固定單元,用于若所述移動終端當前不處于所述屏幕固定狀態,則將當前在前臺運行的應用進行屏幕固定;
屏幕固定解除單元,用于若所述移動終端當前處于所述屏幕固定狀態,則解除所述屏幕固定狀態;
其中,所述屏幕固定狀態為,當前在前臺運行的應用被鎖定到移動終端的前臺顯示,使移動終端的當前使用者不能退出該應用去查看移動終端中的其它內容。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勢信息包括觸摸滑動信息,所述觸摸滑動信息包括單點觸摸滑動信息或者多點觸摸滑動信息;
所述手勢信息檢測單元具體用于:
檢測在所述移動終端的觸摸屏上接收到的觸摸滑動信息。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勢信息檢測單元具體用于:
通過攝像頭檢測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的手勢信息。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勢信息檢測單元具體用于:
通過指紋傳感器檢測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的手勢信息。
10.如權利要求6至9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手勢操作信息設置單元,所述手勢操作信息設置單元包括:
手勢操作類型信息接收子單元,用于在接收到設置所述手勢操作信息的請求信息后,接收用戶選擇的手勢操作類型信息;
手勢初始信息接收子單元,用于根據所述手勢操作類型信息請求用戶輸入N次手勢初始信息,其中,N為大于或等于1的整數;
手勢操作信息存儲子單元,用于根據所述N次手勢初始信息生成所述手勢操作信息,并存儲生成的所述手勢操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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