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集裝箱提升和/或稱重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480051984.4 | 申請日: | 2014-08-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58569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6-08 |
| 發明(設計)人: | 馬克·詹姆斯·費伊;格雷戈里·約翰·麥克德莫特·費伊;卡斯滕·海因里希·穆勒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松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F3/24 | 分類號: | B66F3/24;B66F3/4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艷江;董敏 |
| 地址: | 新西蘭*** | 國省代碼: | 新西蘭;N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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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集裝箱 提升 稱重 系統 | ||
1.一種貨運集裝箱稱重系統,包括多個便攜式稱重單元,其中, 每個稱重單元均包括:
i.底座;
ii.接合裝置,所述接合裝置構造成與貨運集裝箱接合;
iii.可調節高度元件,所述可調節高度元件安裝在所述底座上并從 所述底座向上延伸,所述接合裝置安裝在所述可調節高度元件上,其中, 所述可調節高度元件能夠被驅動而伸長,從而提升所述集裝箱;
iv.傳感器,所述傳感器構造成在所述貨運集裝箱由所述便攜式稱 重單元支承時感測由所述貨運集裝箱施加至所述稱重單元的載荷或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可調節高度元件包括線 性致動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線性致動器是液壓致動 器。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底座包括鉸 接的腳板。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每個便攜式稱 重單元均包括帶輪子的子結構以用于移動。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包括控制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器配置成確定所述 集裝箱的一個或多個重量屬性。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重量屬性包括由各個稱 重單元感測到的重量、集裝箱總重量、重量分布和質心中的一項或多項。
9.根據權利要求6至8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器 配置成使集裝箱重量數據與時間、日期、位置、集裝箱ID、集裝箱密 封號、貨物信息、發貨信息、運貨商姓名和圖像數據中的一項或多項 者相關聯。
10.根據權利要求6至9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控制 器配置成將收集到的數據傳送至遠程計算機、數據庫或云存儲。
11.根據權利要求6至1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控制 器配置成對每個稱重單元的所述可調節高度元件的調節進行控制。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器配置成將每個 稱重單元的所述可調節高度元件的調節控制成使得所述稱重單元的高 度被同步地調節。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器配置成對每個 稱重單元的所述可調節高度元件的調節進行控制以改變所述集裝箱的 取向。
14.根據權利要求11至1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每個稱 重單元還包括高度傳感器并且每個稱重單元構造成將感測到的高度數 據傳送至所述控制器。
15.根據權利要求6至1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控制 器是無線手持式控制單元或者包括無線手持式控制單元。
16.根據權利要求6至1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控制 器配置成實施驗證過程以驗證是否已經在沒有干擾的情況下適當地獲 得了重量數據。
17.一種在集裝箱提升和/或稱重系統中的接合裝置,所述接合裝置 包括:
i.第一接合元件,所述第一接合元件構造成與貨運集裝箱的一個或 多個標準配件接合;
ii.第二接合元件,所述第二接合元件構造成在使用中接納可調節高 度元件的上端以使得所述可調節高度元件在使用中能夠被驅動而伸長, 從而提升所述集裝箱;以及
iii.傳感器,所述傳感器構造成在所述貨運集裝箱由所述接合裝置 支承時感測由所述貨運集裝箱施加的載荷或力。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接合裝置,其中,所述傳感器安裝在所 述第二接合元件中。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接合元件,其中,所述第二接合元件包 括殼體,所述殼體構造成接納所述可調節高度元件的上端并使所述可調 節高度元件的上端與所述傳感器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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