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具有信息提醒功能的手機、手機套及無源的信息提醒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847190.6 | 申請日: | 2014-1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306236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5-06 |
| 發明(設計)人: | 孫冬梅;周勝靈 | 申請(專利權)人: | 孫冬梅 |
| 主分類號: | A45C11/24 | 分類號: | A45C11/24;H04M1/0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舜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35 | 代理人: | 李亞萍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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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信息 提醒 功能 手機 手機套 無源 裝置 | ||
1.一種無源的信息提醒裝置,設置在手機套上,所述手機套設有用以正對手機信息提醒指示燈的通孔,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機信息提醒裝置包括導光裝置,所述導光裝置包括平面的第一導光體以及自所述第一導光體延伸的柱狀第二導光體,所述第二導光體用以容置在所述通孔內,所述第一導光體設置成用以覆蓋所述手機信息提醒指示燈并將所述手機信息提醒指示燈發出的光傳導至所述第二導光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源的信息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光體的面積大于手機信息提醒指示燈的橫截面積。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源的信息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導光體為空心管或實心導光柱。
4.一種具有信息提醒功能的手機套,所述手機套包括用以覆蓋所述手機表面的手機套殼體,所述手機套殼體設有用以正對手機信息提醒指示燈的通孔,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機套殼體還包括導光裝置,所述導光裝置包括第一導光體以及自所述第一導光體延伸的第二導光體,所述第二導光體容置在所述通孔內,所述第一導光體貼著所述手機套殼體內表面設置,所述第一導光體構造成用以覆蓋所述手機信息提醒指示燈并將所述手機信息提醒指示燈發出的光傳導至所述第二導光體。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信息提醒功能的手機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光體的面積大于手機信息提醒指示燈的橫截面積。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信息提醒功能的手機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導光體為空心管或實心導光柱。
7.一種具有信息提醒功能的手機,包括手機正面和手機背面,所述手機正面設有手機信息提醒指示燈,所述手機還包括手機套,所述手機套包括覆蓋所述手機正面的手機套殼體,所述手機套殼體設有用以正對手機信息提醒指示燈的通孔,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機套殼體還包括導光裝置,所述導光裝置包括第一導光體以及自所述第一導光體延伸的第二導光體,所述第二導光體容置在所述通孔內,所述第一導光體構造成用以覆蓋所述手機信息提醒指示燈并將所述手機信息提醒指示燈發出的光傳導至所述第二導光體。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信息提醒功能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光體的面積大于手機信息提醒指示燈的橫截面積。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信息提醒功能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導光體為空心管或實心導光柱。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信息提醒功能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光體為平面體,所述第二導光體與所述第一導光體一體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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