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重油接觸裂化反應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599218.9 | 申請日: | 2014-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174164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2-25 |
| 發明(設計)人: | 李延軍;張書紅;王子軍;申海平;李子鋒;任磊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10G11/00 | 分類號: | C10G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劉國平;顧映芬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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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重油 接觸 裂化 反應器 | ||
1.一種重油接觸裂化反應器,所述重油接觸裂化反應器從下至上依次包括預提升段、第一反應區、過渡區、第二反應區和出口區,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應區和第二反應區的直徑均大于所述過渡區的直徑,所述出口區的直徑小于所述第二反應區的直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重油接觸裂化反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預提升段、第一反應區、過渡區、第二反應區和出口區互為同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重油接觸裂化反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預提升段的高度占裂化反應器總高度的5-30%,所述第一反應區的高度占所述裂化反應器的總高度的15-70%,所述過渡區的高度占所述裂化反應器的總高度的10-20%,所述第二反應區的高度占所述裂化反應器的總高度的10-30%,所述出口區的高度占所述裂化反應器的總高度的5-5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重油接觸裂化反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預提升段包括上部、中部和下部三部分,其中上部直徑大于下部直徑,中部為圓臺狀,用于連接上部和下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重油接觸裂化反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預提升段下部的直徑為0.1-6m,高度為0.2-6m,圓臺狀中部的縱剖面等腰梯形的頂角為5-70°,上部的直徑為0.3-50m。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重油接觸裂化反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應區與預提升段上部的直徑比為1-8:1,所述過渡區與第一反應區的直徑比為0.1-0.8:1,所述第二反應區與第一反應區的直徑比為0.1-2:1。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重油接觸裂化反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裂化反應器還包括套管,該套管設置在所述預提升段內并位于所述預提升段的中上部,且所述套管為中間細、兩端擴徑且開口的形狀。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重油接觸裂化反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管從上往下三部分的高度比為1:0.1-5:0.1-5,中間段與預提升段上部的直徑比為0.1-0.9:1,所述套管的縱剖面的頂銳角為10-80°。
9.根據權利要求1-6和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重油接觸裂化反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裂化反應器還包括氣體分布器和/或霧化噴嘴,所述氣體分布器設置在所述預提升段內并位于所述預提升段的下部,霧化噴嘴設置在所述第一反應區的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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