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嬰兒車避震裝置以及嬰兒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518794.6 | 申請日: | 2014-09-1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172970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2-25 |
| 發明(設計)人: | 劉修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優力創工貿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B9/18 | 分類號: | B62B9/1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張丹 |
| 地址: | 519015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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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嬰兒 車避震 裝置 以及 | ||
1.一種嬰兒車避震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結構件、第二結構件以及至少一組組合彈性件,其中:
所述第一結構件與所述第二結構件活動連接,且所述組合彈性件設置在所述第一結構件與所述第二結構件之間;
每組所述組合彈性件均包括第一彈性件和第二彈性件;
所述第一結構件與所述第二結構件朝彼此互相接近的方向移動的過程中能讓所述組合彈性件發生彈性變形,所述組合彈性件發生彈性變形時所述第一彈性件先于所述第二彈性件發生彈性變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車避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彈性件的所述第一彈性件和所述第二彈性件相互套設在一起,且所述第二彈性件能沿所述第一彈性件的彈力方向移動或伸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車避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彈性件的自由高度尺寸大于所述第二彈性件的自由高度尺寸。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車避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彈性件的彈力大于或小于所述第二彈性件的彈力。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車避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彈性件以及所述第二彈性件均為壓簧或拉簧,且所述第一彈性件的彈簧直徑大于所述第二彈性件的彈簧直徑。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車避震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結構件與所述第二結構件之間設置兩組所述組合彈性件。
7.根據權利要求1任一所述的嬰兒車避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結構件以及所述第二結構件各自均包括插接凸起、限位凸臺以及設置在所述插接凸起上的限位沉孔;
所述限位凸臺與所述插接凸起兩者固定連接或兩者為一體式結構,且兩者形成臺階形結構,其中:
所述第一彈性件的其中一端套設在所述第一結構件的所述插接凸起上且與所述第一結構件的所述限位凸臺相抵接;
所述第一彈性件的其中另一端套設在所述第二結構件的所述插接凸起上且與所述第二結構件的所述限位凸臺相抵接;
所述第二彈性件的兩端分別插接在所述第一結構件以及所述第二結構件各自的所述限位沉孔內且與所述限位沉孔的底面相抵接。
8.一種嬰兒車,其特征在于,包括車架、前輪組,后輪組以及權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嬰兒車避震裝置,其中:
所述車架包括前腳管以及后腳管,所述后腳管包括上段部分和下段部分,所述上段部分和所述下段部分均為U形管,且所述上段部分的兩端與所述前腳管可轉動連接,所述下段部分的兩端分別與所述后輪組相連接;
所述上段部分的兩端之間的部分形成所述第一結構件,所述下段部分的兩端之間的部分形成所述第二結構件。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還包括連接桿、上連接座以及下連接座,其中:
所述上連接座與所述第一結構件固定連接,所述下連接座與所述第二結構件固定連接;
所述連接桿為一條U形管,所述連接桿的兩端分別與所述前腳管可轉動連接,所述連接桿的兩端之間的部分貫穿所述上連接座以及所述下連接座,所述上連接座以及所述下連接座通過所述連接桿的兩端之間的部分可轉動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還包括連接桿、上連接座以及下連接座,其中:
所述上連接座與所述第一結構件固定連接,所述下連接座與所述第二結構件固定連接;
所述連接桿包括兩條對稱設計的管件,且所述連接桿的兩端分別與所述前腳管和所述后腳管連接,所述上連接座以及所述下連接座通過一樞軸活動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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