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可改變出射光角度的角度調整裝置及可調整出射角度的燈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218497.X | 申請日: | 2014-04-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940361U | 公開(公告)日: | 2014-11-12 |
| 發明(設計)人: | 陳政鴻;施清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莞雅士電子有限公司;星達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14/06 | 分類號: | F21V14/06;F21V5/04;F21S8/00;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惠邦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44271 | 代理人: | 滿群 |
| 地址: | 523000***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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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改變 出射光 角度 調整 裝置 可調整 | ||
1.一種可改變出射光角度的角度調整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支撐機構(1)、透鏡固定機構(2)以及透鏡組(3),所述支撐機構(1)與所述透鏡固定機構(2)通過一調整機構(4)連接,其可以調整支撐機構(1)與透鏡固定機構(2)的相對位置從而調整出光角度;所述透鏡組(3)設于透鏡固定機構(2)上,所述支撐機構(1)上設有與燈配合的連接機構(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可改變出射光角度的角度調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機構(1)為一蓋體、盒體或罩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可改變出射光角度的角度調整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透鏡組(3)包括菲涅爾透鏡(31)、聚光鏡(32)或者僅包括一聚光鏡(32)。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可改變出射光角度的角度調整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菲涅爾透鏡(31)與聚光鏡(32)一體成型或者分離使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可改變出射光角度的角度調整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調整機構(4)包括設于所述支撐機構(1)上并沿其高度方向對稱設置的若干個卡槽(41),以及設于所述透鏡固定機構(2)上的對稱的卡鉤(42),所述卡鉤(42)可與任一卡槽(41)相互配合,變換卡鉤(42)與卡槽(41)的配合方式可實現支撐機構(1)與透鏡固定機構(2)的相對位置調整。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可改變出射光角度的角度調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整機構(4)包括設于所述支撐機構(1)外表面且對稱設置的滑槽(43),以及設于所述透鏡固定機構(2)內表面且對稱設置的凸起部(44),滑槽(43)向支撐機構(1)的高度方向傾斜,所述凸起部(44)與滑槽(43)相互配合,凸起部(44)在滑槽(43)內的運動軌跡實現支撐機構(1)與透鏡固定機構(2)的相對位置調整。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可改變出射光角度的角度調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整機構(4)包括設于所述支撐機構(1)外表面并沿其高度方向旋轉的螺旋卡槽(45),以及設于所述透鏡固定機構(2)內表面并與螺旋卡槽(45)方向一致的凸輪(46),所述凸輪(46)可與螺旋卡槽(45)的任一段卡槽相互配合,凸輪(46)在卡槽(45)內的運動軌跡實現支撐機構(1)與透鏡固定機構(2)的相對位置調整。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可改變出射光角度的角度調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機構(5)為至少兩個連接卡鉤(51),其設于支撐機構(1)上與透鏡固定機構(2)相對的另一面上,連接卡鉤(51)與燈相配合,將角度調整裝置與燈連接在一起。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可改變出射光角度的角度調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機構(5)為至少兩個具有鉤部的彈片(52),其設于支撐機構(1)上與透鏡固定機構(2)相對的另一面上,具有鉤部的彈片(52)與燈相配合,將角度調整裝置與燈連接在一起。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可改變出射光角度的角度調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具有鉤部的彈片(52)為兩個,相對設置于支撐機構(1)的邊緣處或支撐機構(1)內。
11.一種可調整出射角度的燈,其特征在于:包括燈本體(4)以及活動連接于所述燈本體(4)上的如權利要求1~10任一項所述的角度調整裝置(5)。
12.一種可改變出射光角度的角度調整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支撐機構(1)、透鏡固定機構(2)以及透鏡組(3),所述支撐機構(1)與所述透鏡固定機構(2)通過一調整機構(4)連接,其可以調整支撐機構(1)與透鏡固定機構(2)的相對位置;所述支撐機構(1)上設有與燈配合的連接機構(5);所述支撐機構(1)為一蓋體;所述透鏡組(3)包括菲涅爾透鏡(31)與聚光鏡(32),菲涅爾透鏡(31)與聚光鏡(32)一體成型;所述調整機構(4)包括設于所述支撐機構(1)上并沿其高度方向對稱設置的若干個卡槽(41),以及設于所述透鏡固定機構(2)上的對稱的卡鉤(42),所述卡鉤(42)可與任一卡槽(41)相互配合,變換卡鉤(42)與卡槽(41)的配合方式可實現支撐機構(1)與透鏡固定機構(2)的相對位置調整;所述連接機構(5)為至少兩個連接卡鉤(51),其設于支撐機構(1)上與透鏡固定機構(2)相對的另一面上,連接卡鉤(51)與燈相配合,將角度調整裝置與燈連接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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