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發動機配氣機構及發動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041857.3 | 申請日: | 2014-0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783667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8-20 |
| 發明(設計)人: | 張著云;朱宏飛;黃初華;邵發科;吳堅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1L1/18 | 分類號: | F01L1/18;F01L1/047 |
| 代理公司: | 深圳眾鼎專利商標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25 | 代理人: | 譚果林;朱業剛 |
| 地址: | 510030 廣東省廣州市越***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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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動機 機構 | ||
1.一種發動機配氣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進氣凸輪軸、排氣凸輪軸、進氣搖臂、排氣搖臂、進氣液壓挺柱、排氣液壓挺柱、進氣門、排氣門、進氣門彈簧及排氣門彈簧,所述進氣門彈簧套設在所述進氣門上,所述排氣門彈簧套設在所述排氣門上,所述進氣凸輪軸及所述排氣凸輪軸構成雙頂置凸輪軸,所述進氣搖臂包括進氣搖臂本體及轉動支撐在所述進氣搖臂本體中部的進氣搖臂軸承,所述排氣搖臂包括排氣搖臂本體及轉動支撐在所述排氣搖臂本體中部的排氣搖臂軸承,所述進氣凸輪軸及所述排氣凸輪軸分別設置在所述進氣搖臂及所述排氣搖臂的上方,所述進氣搖臂軸承與所述進氣凸輪軸的凸輪滾動接觸配合,所述排氣搖臂軸承與所述排氣凸輪軸的凸輪滾動接觸配合,所述進氣搖臂本體的外端與所述進氣液壓挺柱的上端相連,所述進氣搖臂本體的內端與所述進氣門的上端相連,所述排氣搖臂本體的外端與所述排氣液壓挺柱的上端相連,所述排氣搖臂本體的內端與所述排氣門的上端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動機配氣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搖臂的外端的下表面形成有進氣搖臂球窩,所述進氣液壓挺柱的上端形成有容納于所述進氣搖臂球窩中的第一球頭,所述第一球頭通過一第一限位件限位在所述進氣搖臂球窩中;所述排氣搖臂的外端的下表面形成有排氣搖臂球窩,所述排氣液壓挺柱的上端形成有容納于所述排氣搖臂球窩中的第二球頭,所述第二球頭通過一第二限位件限位在所述排氣搖臂球窩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發動機配氣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凸輪軸的軸線與發動機缸蓋底面的距離為133~136mm,所述排氣凸輪軸的軸線與所述發動機缸蓋底面的距離為133~136mm。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發動機配氣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凸輪軸的軸線與缸孔的中心線的距離為57~59mm,所述排氣凸輪軸的軸線與所述缸孔的中心線的距離為59~62mm。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發動機配氣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搖臂球窩的中心與缸孔的中心線的距離為71~73mm,所述排氣搖臂球窩的中心與所述缸孔的中心線的距離為72~74mm。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發動機配氣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搖臂球窩的中心與所述進氣凸輪軸的軸線和排氣凸輪軸的軸線所在的水平面的距離為35~37mm,所述排氣搖臂球窩的中心與所述進氣凸輪軸的軸線和排氣凸輪軸的軸線所在的水平面的距離為35~37mm。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發動機配氣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門的軸線與缸孔的中心線的夾角為14~16°,所述排氣門的軸線與所述缸孔的中心線的夾角為13~15°。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發動機配氣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凸輪軸的凸輪與所述進氣搖臂軸承接觸于第一直線,所述進氣門的垂直于所述進氣凸輪軸的軸線的軸平面與所述第一直線相交形成第一切點,所述第一切點到所述進氣凸輪軸的軸線的垂線與所述進氣液壓挺柱的軸線的夾角為10~13°;所述排氣凸輪軸的凸輪與所述排氣搖臂軸承接觸于第二直線,所述排氣門的垂直于所述排氣凸輪軸的軸線的軸平面與所述第二直線相交形成第二切點,所述第二切點到所述排氣凸輪軸的軸線的垂線與所述排氣液壓挺柱的軸線的夾角為10~13°。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發動機配氣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液壓挺柱的軸線與所述進氣門的軸線的夾角為-3°~3°,所述排氣液壓挺柱的軸線與所述排氣門的軸線的夾角為-3°~3°。
10.一種發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動機包括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發動機配氣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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