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玩具馬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023474.3 | 申請日: | 2014-01-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677921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02 |
| 發明(設計)人: | 吳秉勳;何建威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科海棉企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3G13/06 | 分類號: | A63G13/0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順天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郭偉剛 |
| 地址: | 中國香港荃灣沙嘴道2*** | 國省代碼: | 中國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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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玩具 | ||
1.一種玩具馬,其特征在于,該玩具馬包括馬體(1);該馬體(1)包括馬鞍板(11)以及兩塊馬體側板(12),每塊所述馬體側板(12)的頂部具有直條型的馬背面(121);
所述的兩塊馬體側板(12)呈面對稱地設置,使該兩塊馬體側板(12)的馬背面(121)共面;該兩塊馬體側板(12)分別可分離地安裝在所述馬鞍板(11)上,使該兩塊馬體側板(12)的所述馬背面(121)與所述馬鞍板(11)的底面相貼合;
所述兩塊馬體側板(12)的底面均呈曲面狀;
所述玩具馬還包括第一固定板(90),該第一固定板(90)上開設有貫穿該第一固定板(90),且與所述馬鞍板(11)對應的第一固定孔;
所述玩具馬還包括第二固定板(91),該第二固定板(91)上開設有貫穿該第二固定板(91),且與所述馬體側板(12)對應的第四固定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馬,其特征在于,每塊所述馬體側板(12)還具有馬尾板(122),該馬尾板(122)的前部形成有卡合面(123);該卡合面(123)與所述馬背面(121)垂直;
所述馬鞍板(11)的后部分別開設有兩個第一卡槽;該兩個第一卡槽分別與所述的兩塊馬體側板(12)的所述馬尾板(122)一一對應;兩塊所述馬尾板(122)分別可分離地卡合在該馬鞍板(11)的所述兩個第一卡槽中,且每塊所述馬尾板(122)的所述卡合面(123)與對應的所述第一卡槽的槽底相貼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馬,其特征在于,所述馬鞍板(11)的前部開設第二卡槽,所述玩具馬還包括馬頭板(3),該馬頭板(3)后部開設有與所述馬鞍板(11)的所述第二卡槽對應的第三卡槽;該第三卡槽可分離地卡合在所述馬鞍板(11)的所述第二卡槽中,且該第三卡槽的槽底與所述第二卡槽的槽底相貼合,從而使所述馬頭板(3)安裝在所述馬鞍板(11)上;
所述玩具馬還包括第四固定板(93),該第四固定板(93)上開設有貫穿該第四固定板(93),且與所述馬頭板(3)對應的第六固定孔。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玩具馬,其特征在于,所述馬頭板(3)上開設有貫穿該馬頭板(3)的第一榫眼,每塊所述馬體側板(12)上開設有貫穿該馬體側板(12)、與所述第一榫眼對應地第二榫眼;所述玩具馬還包括與所述第一榫眼、所述第二榫眼對應的第一榫頭(4);該第一榫頭(4)呈板狀;該第一榫頭(4)分別可分離地穿設于所述馬頭板(3)的所述第一榫眼、以及所述兩塊馬體側板(12)的所述第二榫眼中;
所述第一固定板(90)上還開設有貫穿該第一固定板(90),且與所述第一榫頭(4)對應的第二固定孔。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玩具馬,其特征在于,所述馬體(1)還包括支撐板(5);該支撐板(5)頂部具有第二榫頭(51),所述馬鞍板(11)上開設有貫穿該馬鞍板(11),與該第二榫頭(51)對應的第三榫眼;
該支撐板(5)的底面呈曲面狀;該支撐板(5)前部還具有第三榫頭(52);所述玩具馬還包括前肢板(6);
該前肢板(6)包括呈三角形的抵持板(61)以及兩塊與所述抵持板(61)共面,并分別設置在該抵持板(61)兩側的第一延伸板(62);每塊所述第一延伸板(62)頂部開設有第四卡槽;所述抵持板(61)上開設有貫穿該抵持板(61),并與所述第三榫頭(52)對應的第四榫眼;每塊所述馬體側板(12)底面前部還開設有與所述第一延伸板(62)的所述第四卡槽對應的第五卡槽;
所述前肢板(6)可分離地插接在所述馬體(1)上,且所述兩塊第一延伸板(62)的所述第四卡槽分別卡合在所述兩塊馬體側板(12)的所述第五卡槽中;所述支撐板(5)的所述第二榫頭(51)穿設于所述馬鞍板(11)的所述第三榫眼中,且所述支撐板(5)的所述第三榫頭(52)穿設于所述抵持板(61)的所述第四榫眼中;
所述玩具馬還包括第三固定板(92),該第三固定板(92)上開設有貫穿該第三固定板(92),且與所述支撐板(5)對應的第五固定孔;
所述玩具馬還包括第五固定板(94),該第五固定板(94)上開設有貫穿該第五固定板(94),且與所述前肢板(6)對應的第八固定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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