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含啶嘧磺隆、丙炔惡草酮與氟硫草定的混合除草劑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830688.6 | 申請日: | 2014-1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66972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20 |
| 發明(設計)人: | 邢剛;高瑞花;甘華軍;芮裕健;郭崇友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京華洲藥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N47/36 | 分類號: | A01N47/36;A01P13/00;A01N43/824;A01N43/40 |
| 代理公司: | 南京天華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32218 | 代理人: | 徐冬濤;尹慧晶 |
| 地址: | 211300 江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含啶嘧磺隆 丙炔 惡草酮 氟硫草定 混合 除草劑 | ||
1.一種含啶嘧磺隆、丙炔惡草酮與氟硫草定的混合除草劑,其特征在于該除草劑以啶嘧磺隆、丙炔惡草酮與氟硫草定為有效成分,啶嘧磺隆、丙炔惡草酮與氟硫草定的質量比為1:1:18、5:4:1、3:60: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除草劑,其特征在于啶嘧磺隆、丙炔惡草酮與氟硫草定三者在除草劑中的質量百分含量為1~85%。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除草劑,其特征在于啶嘧磺隆、丙炔惡草酮與氟硫草定三者在除草劑中的質量百分含量為10~80%。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混合除草劑,其特征在于啶嘧磺隆、丙炔惡草酮與氟硫草定三者在除草劑中的質量百分含量為10~6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除草劑,其特征在于它以啶嘧磺隆、丙炔惡草酮與氟硫草定為主要有效成分和農藥上允許的助劑配制成任意一種劑型。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混合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劑型為懸浮劑、可濕性粉劑、水分散粒劑、乳油。
7.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除草劑在草坪苗前、苗后除草中的應用。
8.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除草劑在防除草坪中各種禾本科、莎草科和闊葉雜草中的應用。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南京華洲藥業有限公司,未經南京華洲藥業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10830688.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