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地下礦山礦石提升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700235.1 | 申請日: | 2014-11-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481533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4-01 |
| 發明(設計)人: | 陳發吉;王學杰;龍秀才;楊飏;杜昌倫 | 申請(專利權)人: | 貴州晨輝達礦業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C35/20 | 分類號: | E21C35/20 |
| 代理公司: | 貴陽中新專利商標事務所 52100 | 代理人: | 吳無懼 |
| 地址: | 550014 貴州省貴陽市國家高*** | 國省代碼: | 貴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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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地下 礦山 礦石 提升 方法 | ||
1.一種地下礦山礦石提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①,在井下破碎采下的礦石;
步驟②,將步驟①中破碎后的礦石在井下進行磨礦;
步驟③,將步驟②中磨礦后的礦石在井下制漿;
步驟④,通過輸漿管道泵送步驟③中的礦石漿料至地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下礦山礦石提升方法,其特征在于:井下破碎的礦石儲存在礦倉或儲礦溜井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下礦山礦石提升方法,其特征在于:磨礦包括自磨、半自磨、球磨和棒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下礦山礦石提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②和步驟③之間包含篩分返料工序。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下礦山礦石提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③中產生的礦石漿料儲存在井下儲漿罐中。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下礦山礦石提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③中制漿用水為礦山的地下排水。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下礦山礦石提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④中以水為載體,將制成的漿料泵送至地表。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下礦山礦石提升方法,其特征在于:地面礦漿經過濾后的排水用于步驟③中礦石制漿。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下礦山礦石提升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①井下破碎中的粗碎裝置放置于溜井上卸料口上或礦倉上卸料口上。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下礦山礦石提升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①井下破碎中的二次破碎裝置放置于溜井放料口下或礦倉放料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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