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鬧鐘設定方法及終端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683025.6 | 申請日: | 2014-1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468990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3-25 |
| 發明(設計)人: | 劉志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725 | 分類號: | H04M1/725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華學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45 | 代理人: | 李盛洪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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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鬧鐘 設定 方法 終端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終端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鬧鐘設定方法及終端。
背景技術
隨著通信產業的迅猛發展,終端普及程度越來越高,在人們的生活中發揮重要作用,終端應用也越來越廣泛,終端的鬧鐘功能是最常見的也是對用戶生活起到重要作用的功能。
在現有技術中,終端的鬧鐘需要人為設定,每次設定后,遇到公共假期、公司調休、學校放假等情況時,如果忘記對應調整設定的鬧鐘,會直接影響用戶的正常休息及工作,對用戶生活造成不便。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鬧鐘設定方法及終端,該方法通過獲取目標聯系人某個時間段的鬧鐘是否設定,確定終端的鬧鐘是否設定。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鬧鐘設定方法,包括:
終端查詢預設時間內是否設定鬧鐘;
若所述終端已設定鬧鐘,則確定所述終端的鬧鐘開啟時間是否與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的鬧鐘開啟時間相同;
若相同,則保持所述終端的鬧鐘的開啟時間,若不同,則修改所述鬧鐘的開啟時間與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的鬧鐘開啟時間相同;
若所述終端未設定鬧鐘,則根據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的鬧鐘狀態確定是否設定鬧鐘。
在本發明實施例的優選實施方式中,所述若所述終端的鬧鐘未設定,則根
據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的鬧鐘狀態確定是否設定鬧鐘,包括:
若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的鬧鐘狀態為已設定鬧鐘,則設定所述終端的鬧鐘的開啟時間與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的鬧鐘開啟時間相同。
若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的鬧鐘狀態為未設定鬧鐘,則不設定所述終端的鬧鐘。
在本發明實施例的優選實施方式中,所述目標聯系人包括一個或者多個。
在本發明實施例的優選實施方式中,當所述目標聯系人包括多個時,根據預設的所述目標聯系人的鬧鐘設定數量的閾值判斷是否設定鬧鐘。
在本發明實施例的優選實施方式中,所述查詢終端的鬧鐘狀態之前,包括:
終端預先設置所述目標聯系人。
在本發明實施例的優選實施方式中,還包括:若預先設置所述目標聯系人為1個,且所述終端的鬧鐘已設定,則確定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鬧鐘是否設定;
若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鬧鐘已設定,則保持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鬧鐘為設定狀態,若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鬧鐘未設定,則設定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的鬧鐘為開啟狀態。
相應的,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終端,包括:
查詢單元,用于查詢預設時間內終端是否設定鬧鐘;
判斷單元,用于若所述終端的已設定鬧鐘,確定所述終端的鬧鐘開啟時間是否與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的鬧鐘開啟時間相同;
第一執行單元,用于若所述終端的鬧鐘開啟時間與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的鬧鐘開啟時間相同,則保持所述終端的鬧鐘的開啟時間;
第二執行單元,用于若所述終端的鬧鐘開啟時間與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的鬧鐘開啟時間不同,則修改所述鬧鐘的開啟時間與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的鬧鐘開啟時間相同;
第一處理單元,用于若所述終端的未設定,則根據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的鬧鐘狀態確定是否設定鬧鐘。
在本發明實施例的優選實施方式中,包括:
第一處理模塊,用于若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的鬧鐘狀態為已設定鬧鐘,則設定所述終端的鬧鐘的開啟時間與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的鬧鐘開啟時間相同。
第二處理模塊,用于若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的鬧鐘狀態為未設定鬧鐘,則不設定所述終端的鬧鐘。
在本發明實施例的優選實施方式中,所述目標聯系人包括一個或者多個。
在本發明實施例的優選實施方式中,還包括:
當所述目標聯系人包括多個時,根據預設的所述目標聯系人的鬧鐘設定數量的閾值判斷是否設定鬧鐘。
在本發明實施例的優選實施方式中,所述查詢單元之前,包括:
預設單元,用于終端預先設置所述目標聯系人。
在本發明實施例的優選實施方式中,還包括:
第二處理單元,用于若預先設置所述目標聯系人為1個,且所述終端的鬧鐘已設定,則確定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鬧鐘是否設定,所述第二處理單元包括:
第三處理模塊,用于若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鬧鐘已設定,則保持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鬧鐘為設定狀態;
第四處理模塊,用于若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鬧鐘未設定,則設定所述目標聯系人終端的鬧鐘為開啟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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