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竹材前處理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669155.4 | 申請日: | 2014-1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441129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3-25 |
| 發明(設計)人: | 郝際平;田黎敏;于金光;鄧光睿;田軻;孫桂桂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 |
| 主分類號: | B27K3/02 | 分類號: | B27K3/02;B27K3/52;A01M1/20;A01M13/00 |
| 代理公司: | 西安通大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61200 | 代理人: | 蔡和平 |
| 地址: | 710055*** | 國省代碼: | 陜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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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竹材 處理 方法 | ||
1.一種竹材前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將經過熏蒸法除殺成蟲的竹材淹沒在防腐劑水溶液或硼酸鹽水溶液中,然后加熱殺死蟲卵及霉菌,得到含有竹材的液體;
2)停止加熱,將含有竹材的液體進行固液分離,得到防腐處理的竹材;接著向防腐處理的竹材中加入冷水,直到淹沒防腐處理的竹材,靜置1~1.5h,然后將部分冷水排出,接著將防腐處理的竹材以及剩余冷水在密閉容器中加熱至75~85℃,在2~3個標準大氣壓下保持4~6h,最后將得到的前處理竹材分離出來并自然晾干。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材前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驟1)中經過熏蒸法除殺成蟲的竹材是通過加熱熏蒸藥劑對竹材熏蒸72h得到的。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竹材前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熏蒸藥劑采用氯化苦或磷化鋁,每立方米竹材用35~70克的氯化苦或5~7克的磷化鋁。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材前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防腐劑水溶液中的防腐劑是由質量比為(0.4~0.6):(0.4~0.6):1的季銨銅、N-2-苯并咪唑基氨基甲酸甲酯以及四水合八硼酸鈉組成的。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材前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驟1)中防腐劑水溶液的質量濃度為0.5%~5%。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材前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驟1)中硼酸鹽水溶液為以下四種溶液中的一種:
由硼砂、苯甲酸、亞硫酸氫鈉以及水配成的硼酸鹽水溶液;其中,硼酸鹽水溶液中硼砂、苯甲酸、亞硫酸氫鈉的質量比為(1.9-2.1):(0.6-0.8):1;
由硼砂、苯甲酸、硫代硫酸鈉以及水配成的硼酸鹽水溶液;其中,硼酸鹽水溶液中硼砂、苯甲酸、硫代硫酸鈉的質量比為(1.9-2.1):(0.6-0.8):1;
由硼酸、明礬、亞硫酸鈉、苯甲酸以及水配成的硼酸鹽水溶液;其中,硼酸鹽水溶液中硼酸、明礬、亞硫酸鈉、苯甲酸的質量比為2:2:2:(0.4-0.6);
由硼砂、硼酸以及水配成的硼酸鹽水溶液;其中,硼酸鹽水溶液中硼砂和硼酸的質量比為1:(1.4-1.6)。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材前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驟1)中硼酸鹽水溶液的質量濃度為10~15%。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材前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驟1)中加熱至85~95℃保溫1.5~2h以殺死蟲卵及霉菌。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材前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驟1)排出的部分冷水是加入冷水的三分之一。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9所述的竹材前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驟2)中冷水溫度為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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