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離合器黏合故障診斷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664271.7 | 申請日: | 2014-1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75291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6-15 |
| 發明(設計)人: | 馬成杰;孫俊;姜豐偉;陳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M13/02 | 分類號: | G01M1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遠達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04 | 代理人: | 魏曉波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東新區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離合器 故障診斷 方法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汽車故障診斷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離合器黏合故障診 斷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新能源領域中,混合動力車輛,具有良好的續航里程與節能優勢,有著 較大的發展前景。在混合動力變速系統中,多采用機械式自動變速箱,如雙 離合或傳統齒輪變速箱等。而隨著技術的發展,電驅變速箱也越來越多地應 用于混合動力變速系統。
無論是機械式自動變速箱,還是電驅變速箱,均存在離合器的控制功能。 無論是出于離合器的保護,還是在離合器出現損壞的情況下保證混合動力系 統的部分功能的角度來說,離合器故障診斷在保證車輛的安全性方面具有重 要的作用。
離合器的故障包括離合器打滑、卡滯和黏合等。現有技術中的離合器黏 合故障診斷方法,通常是根據離合器壓力傳感器所獲取的離合器內的油壓進 行判定。
但是,現有的電驅變速箱中的離合器通常不配備相應的壓力傳感器,因 此,現有技術中的離合器黏合故障診斷方法無法適用于電驅變速箱中離合器 黏合故障的診斷。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解決的是如何對于電驅變速箱中的離合器進行黏合故障診 斷。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離合器黏合故障診斷方法, 所述方法包括:
當滿足預設的診斷觸發條件時,對離合器進行黏合故障診斷;
實時獲取所述離合器主動端和從動端的轉速和扭矩;
當所述離合器主動端和從動端的轉速和扭矩滿足預設的故障報告條件時, 輸出離合器黏合故障報告信息;
分析所述離合器黏合故障報告信息,得到離合器黏合故障的診斷結果。
可選地,所述診斷觸發條件,包括:
同步器的位置信號、離合器輸出軸的轉速信號和動力源扭矩信號均有效;
所述離合器的狀態為打開;
可選地,所述診斷觸發條件還包括:所述離合器輸入軸的ISG電機的實 際轉速與目標轉速之間的差值大于預設的第一轉速閾值。
可選地,所述當所述離合器主動端和從動端的轉速和扭矩滿足預設的故 障報告條件時,輸出離合器黏合故障報告信息,包括:
判斷所述離合器主動端轉速和從動端轉速之間的差值是否大于預設的第 二轉速閾值;
當確定所述離合器的主動端轉速和從動端轉速之間的差值大于預設的第 二轉速閾值時,判斷所述離合器的主動端扭矩和從動端扭矩之間的差值是否 超出預設范圍,并維持預設的時間;
當確定所述離合器的主動端扭矩和從動端扭矩之間的差值超出所述預設 范圍,并維持預設的時間時,輸出離合器黏合故障報告信息。
可選地,當所述離合器主動端和從動端的轉速和扭矩滿足預設的故障報 告條件時時,所述方法還包括:
判斷所述故障連續發生的次數是否達到預設次數閾值;
當確定所述故障連續發生的次數達到預設次數閾值時,執行所述輸出離 合器黏合故障報告信息的操作。
可選地,所述當所述離合器主動端和從動端的轉速和扭矩滿足預設的故 障報告條件時,所述方法還包括:當確定所述預設的診斷觸發條件和故障報 告條件至少其中之一不滿足時,將所述故障次數清零。
可選地,所述離合器黏合故障報告信息包括所述離合器黏合故障對應的 故障碼的信息。
可選地,所述裝置還包括:
根據所述故障碼對應的離合器黏合故障,指示整車控制器執行相應的故 障保護動作。
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離合器黏合故障診斷裝置,所述裝置包括:
診斷單元,適于當滿足預設的診斷觸發條件時,對離合器進行黏合故障 診斷;
獲取單元,適于實時獲取所述離合器主動端和從動端的轉速和扭矩;
故障報告單元,適于當所述離合器主動端和從動端的轉速和扭矩滿足預 設的故障報告條件時,輸出離合器黏合故障報告信息;
分析單元,適于分析所述離合器黏合故障報告信息,得到離合器黏合故 障的診斷結果。
可選地,所述診斷觸發條件,包括:
同步器的位置信號、離合器輸出軸的轉速信號和動力源扭矩信號均有效;
所述離合器的狀態為打開;
可選地,所述診斷觸發條件還包括:所述離合器輸入軸的ISG電機的實 際轉速與目標轉速之間的差值大于預設的第一轉速閾值。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10664271.7/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