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換擋操縱機構及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596399.4 | 申請日: | 2014-10-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455366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3-25 |
| 發明(設計)人: | 劉永超;李洪偉;王凡;張海玉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H59/02 | 分類號: | F16H59/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趙丹 |
| 地址: | 071000 河***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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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換擋 操縱 機構 汽車 | ||
1.一種換擋操縱機構,包括換擋軸(10)、與所述換擋軸(10)一端連接的換擋結構(20),其特征在于,所述換擋結構(20)上設置有第一固定銷(40),變速箱殼體(30)上設置有第二固定銷(50),所述第一固定銷(40)和所述第二固定銷(50)之間設置有彈性元件(60);
當擋位為空擋時,所述換擋軸(10)的軸線、所述第一固定銷(40)的軸線及所述第二固定銷(50)的軸線處于同一平面內,且所述彈性元件(60)處于拉伸狀態;
換擋時,所述第一固定銷(40)以所述換擋軸(10)為軸心向靠近所述第二固定銷(50)的方向轉動,當擋位為在擋時,所述換擋軸(10)的軸線、所述第一固定銷(40)的軸線及所述第二固定銷(50)的軸線不在同一平面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換擋操縱機構,其特征在于,當擋位為空擋時,所述彈性元件(60)與所述換擋軸(10)的軸線、所述第一固定銷(40)的軸線及所述第二固定銷(50)的軸線均垂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換擋操縱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換擋結構(20)上設置有換擋拉鎖銷(21),且所述換擋軸(10)的軸線與所述換擋拉鎖銷(21)的軸線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換擋軸(10)的軸線與所述第一固定銷(40)的軸線之間的距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換擋操縱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銷(40)的軸線與所述第二固定銷(50)的軸線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換擋軸(10)的軸線與所述第二固定銷(50)的軸線之間的距離。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換擋操縱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銷(50)上與彈性元件(60)連接的位置高于所述換擋軸(10)的最高點。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換擋操縱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變速箱殼體(30)上設有定位支架(31),所述第二固定銷(50)與所述定位支架(31)固定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換擋操縱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銷(50)與所述定位支架(31)一體成型。
8.一種汽車,包括變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上還設置有如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換擋操縱機構,所述換擋操縱機構與所述變速器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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