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動汽車上的線束固定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594342.0 | 申請日: | 2014-10-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354658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2-18 |
| 發明(設計)人: | 徐晉;金啟前;由毅;韋興民;李書福;吳成明;馮擎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6/02 | 分類號: | B60R16/02 |
| 代理公司: | 臺州市方圓專利事務所 33107 | 代理人: | 蔡正保;朱新穎 |
| 地址: | 317000 ***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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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汽車 固定 機構 | ||
1.一種電動汽車上的線束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線束固定機構包括固定于電動汽車車身上的固定桿(1),所述固定桿(1)沿自身長度方向開設有滑槽(2),所述滑槽(2)內滑動連接有一根用于固定線束(5)的伸縮桿(3),所述電動汽車車身上還設置有能夠帶動所述伸縮桿(3)沿滑槽(2)長度方向滑動的驅動裝置(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上的線束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6)包括氣缸,所述氣缸包括缸體和插接于該缸體內的活塞桿,所述缸體固定于汽車車身上,所述活塞桿與所述伸縮桿(3)相固連且兩者的長度方向相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上的線束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6)包括固定于汽車車身上的筒體一(7),所述筒體一(7)內開設有儲液腔一(8),所述筒體一(7)的上端面開設有通孔,所述伸縮桿(3)的內端穿過所述通孔并插接于所述儲液腔一(8)內;所述驅動裝置(6)還包括固定于汽車車身上的筒體二(10),所述筒體二(10)內開設有儲液腔二(11)和儲氣腔(12),所述儲液腔二(11)通過一根輸液管(13)與所述儲液腔一(8)相連通,所述儲液腔二(11)與儲氣腔(12)之間通過一個可移動的隔板(14)相隔開,所述儲氣腔(12)上設置有進氣閥(15)和出氣閥(16)。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汽車上的線束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6)還包括一個固定于汽車車身上的空氣壓縮機(17),所述進氣閥(15)與該空氣壓縮機(17)相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汽車上的線束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儲液腔一(8)內設置有拉簧(9),所述拉簧(9)的一端與所述伸縮桿(3)的內端相固連,所述拉簧(9)的另一端固定于所述儲液腔一(8)的底部上。
6.根據權利要求3或4或5所述的電動汽車上的線束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桿(3)上套設有密封墊,所述通孔的孔壁上開設有環形凹槽,所述密封墊嵌接于所述環形凹槽內。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電動汽車上的線束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線束固定機構還包括至少兩個卡接于所述伸縮桿(3)的側壁上的卡扣(4),所述卡扣(4)上開設有用于夾持線束(5)的夾口。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電動汽車上的線束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線束固定機構包括固定于汽車車身上的控制開關(18),所述汽車車身上還固定有與所述控制開關(18)相連接的整車控制器(19),所述控制開關(18)能夠向所述整車控制器(19)輸出伸縮桿伸縮信號,所述整車控制器(19)能夠吸收伸縮桿伸縮信號并向所述驅動裝置(6)發出伸縮桿伸縮指令,所述驅動裝置(6)能夠接收整車控制器(19)發出的伸縮桿伸縮指令并帶動伸縮桿(3)伸長或收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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