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語音呼叫方法、系統和通信終端無效
| 申請號: | 201410515658.6 | 申請日: | 2014-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44208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2-24 |
| 發明(設計)人: | 申世安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中興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14 | 分類號: | H04W4/14;H04W4/16 |
| 代理公司: | 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 44298 | 代理人: | 吳彬;曹建軍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語音 呼叫 方法 系統 通信 終端 | ||
1.一種語音呼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驟:
主叫終端與被叫終端建立協商短信通信協議,以對協商短信理解一致;
主叫終端接收到對被叫終端的語音呼叫指令后,向被叫終端發送第一協商短信;
主叫終端根據被叫終端針對所述第一協商短信的響應,執行相應的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語音呼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叫終端根據被叫終端針對所述第一協商短信的響應執行相應的操作包括:
若被叫終端針對所述第一協商短信的響應為回復第二協商短信,主叫終端則根據所述第二協商短信發起語音呼叫;
若被叫終端針對所述第一協商短信的響應為回復第三協商短信,主叫終端則根據所述第三協商短信取消語音呼叫。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語音呼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叫終端根據被叫終端針對所述第一協商短信的響應執行相應的操作包括:
若被叫終端針對所述第一協商短信的響應為主動發起語音呼叫,主叫終端則應答所述語音呼叫,建立語音通話連接。
4.一種語音呼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驟:
被叫終端與主叫終端建立協商短信通信協議,以對協商短信理解一致;
被叫終端接收到主叫終端發送的第一協商短信后,根據所述第一協商短信判斷是否滿足預設條件;
被叫終端根據判斷結果對主叫終端進行響應。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語音呼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條件為接收語音呼叫的條件,所述被叫終端根據判斷結果對主叫終端進行響應包括:
若所述判斷結果為當前適合接收語音呼叫,被叫終端則向主叫終端回復第二協商短信;
若所述判斷結果為當前不適合接收語音呼叫,被叫終端則向主叫終端回復第三協商短信。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語音呼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條件為主動發起語音呼叫的條件,所述被叫終端根據判斷結果對主叫終端進行響應包括:
若所述判斷結果為當前適合主動發起語音呼叫,被叫終端則主動向主叫終端發起語音呼叫;
若所述判斷結果為當前不適合主動發起語音呼叫,被叫終端則向主叫終端回復第二協商短信。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語音呼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第一協商短信判斷是否滿足預設條件包括:
被叫終端根據所述第一協商短信判斷本機當前主叫是否免費或主叫終端是否為指定聯系人;
若本機當前主叫免費或主叫終端是指定聯系人,則判定滿足主動發起語音呼叫的條件;否則,判定不滿足主動發起語音呼叫的條件。
8.一種語音呼叫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主叫終端和被叫終端,所述主叫終端和被叫終端建立了協商短信通信協議,對協商短信理解一致,其中:
主叫終端:用于接收到對所述被叫終端的語音呼叫指令后,向所述被叫終端發送第一協商短信;根據所述被叫終端針對所述第一協商短信的響應,執行相應的操作;
被叫終端:用于接收主叫終端發送的第一協商短信后,根據所述第一協商短信判斷是否滿足預設條件,根據判斷結果對主叫終端進行響應。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語音呼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叫終端用于:若被叫終端針對所述第一協商短信的響應為回復第二協商短信,則根據所述第二協商短信發起語音呼叫;若被叫終端針對所述第一協商短信的響應為回復第三協商短信,則根據所述第三協商短信取消語音呼叫。
10.一種通信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短信協議模塊和語音呼叫模塊,其中:
短信協議模塊,用于與目標終端建立協商短信通信協議;
語音呼叫模塊,用于在建立語音通話連接之前,根據所述協商短信通信協議與所述所述目標終端進行業務協商,根據協商結果執行相應的操作。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通信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語音呼叫模塊用于:當作為主叫終端時,接收到對所述目標終端的語音呼叫指令后,向所述目標終端發送第一協商短信;根據所述目標終端針對所述第一協商短信的響應,執行相應的操作。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深圳市中興移動通信有限公司,未經深圳市中興移動通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10515658.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