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含水溶性鹽及有機物的危險廢物資源化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410480740.X | 申請日: | 2014-09-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90697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2-10 |
| 發(fā)明(設計)人: | 馮承湖;孫明明;肖煜昕;高雪;張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騰躍化學危險廢物研究處理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9B3/00 | 分類號: | B09B3/00;B09B5/00;C02F9/10;F23G7/00 |
| 代理公司: | 濟南日新專利代理事務所 37224 | 代理人: | 王書剛 |
| 地址: | 250100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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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水溶性 有機物 危險廢物 資源 處理 方法 | ||
1.一種含水溶性鹽及有機物的危險廢物資源化處理方法,其特征是,包括以下步驟:
(1)當含鹽、水和有機物的混合危險廢物呈液體狀態(tài)時,先使其中的水分和其它易揮發(fā)物質加熱蒸發(fā),以降低后續(xù)處理的負荷,然后進行高溫熱脫附,當混合危險廢物呈粘稠狀半固態(tài)或固態(tài)時,直接進行高溫熱脫附,脫附溫度為320-500℃,脫附得到的低沸點水分和有機物經靜置分層后,分別進行水處理和焚燒處理;
(2)對高溫脫附產生的廢渣,利用新鮮水溶解和浸取,溶解水溫為60-100℃,經過濾得到母液以及非水溶性鹽和有機物殘渣,對非水溶性鹽和有機物殘渣進行焚燒處理;
(3)浸取獲得的母液用活性炭吸附凈化,對分離出的活性炭進行焚燒處理,對通過吸附凈化精制后的含鹽母液進行結晶處理,結晶過程的水溫為60-100℃,獲得結晶狀混合無機鹽,母液循環(huán)利用;
(4)獲得的結晶狀混合無機鹽經洗滌后,檢測其質量,合格品作為混合鹽外售;
(5)經檢測不合格的混合無機鹽則需重新溶解和重結晶,并重復步驟(4);重結晶的循環(huán)母液直接返回與第一次結晶母液混合利用;
(6)重結晶產生的冷凝水與新鮮水混合,直接用于步驟(2)的溶解和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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