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消聲器及具有該消聲器的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430856.2 | 申請日: | 2014-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96593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17 |
| 發明(設計)人: | 張玉成;鄭銳利;李宇;王海東;韓嚴勝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1N1/08 | 分類號: | F01N1/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201 | 代理人: | 賈玉姣 |
| 地址: | 071000 河***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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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消聲器 具有 車輛 | ||
1.一種消聲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所述殼體具有第一開口和第二開口;
筒體,所述筒體設置在所述殼體內,且所述筒體的第一端和第二端分別與所述殼體相連,所述筒體的內腔通過所述第一開口和所述第二開口與外界相通,所述筒體上設有第一隔板,所述第一隔板將所述筒體分為第一筒體段和第二筒體段,所述第一筒體段上設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二筒體段上設有第二通孔,所述第一隔板、所述第一筒體段和所述殼體形成通過所述第一通孔與所述筒體的內腔連通的第一腔,所述第一隔板、所述第二筒體段和所述殼體形成通過所述第二通孔與所述筒體的內腔連通的第二腔;
吸聲材料層,所述吸聲材料層設在所述第一腔內;
其中,所述第二通孔包括多個第一孔和一個第二孔,所述第一孔的直徑小于所述第二孔的直徑,所述第二腔內設有第二隔板,所述第二隔板將所述第二腔分為通過多個所述第一孔與所述筒體的內腔連通的第一子腔和通過所述第二孔與所述筒體內腔連通的第二子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隔板的厚度方向與所述筒體的軸向一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聲材料層設在所述第一筒體段的外壁和所述殼體的內壁中的至少一個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聲材料層為吸聲材料筒,所述吸聲材料筒套在所述第一筒體段的外壁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腔和所述第二子腔沿所述筒體的周向分布。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筒狀本體和殼蓋,所述第一開口設在所述筒狀本體的第一端,所述殼蓋連接在所述筒狀本體的第二端,所述第二開口設在所述殼蓋上。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孔包括多個,多個所述第一通孔布置成沿所述筒體軸向延伸且沿所述筒體的周向間隔開的多排。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為圓筒狀,所述筒體為圓筒體。
9.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
空氣濾清器,所述空氣濾清器具有進管和出管;
發動機,所述出管與所述發動機的進氣管相連;以及
消聲器,所述消聲器設置在所述進管和所述出管中的至少一個內,所述消聲器為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消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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