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尾部錯層式多甲板機身的飛機及改造飛機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409132.X | 申請日: | 2014-08-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417747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25 |
| 發明(設計)人: | M·M·K·V·桑里提;S·D·巴爾米切夫 | 申請(專利權)人: | 波音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C1/18 | 分類號: | B64C1/18;B64C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127 | 代理人: | 王小東 |
| 地址: | 美國伊***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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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尾部 錯層式多 甲板 機身 飛機 改造 方法 | ||
1.一種飛機,該飛機能夠承載乘客和貨物,其包括:
機身(22),該機身具有冠段(164)和龍骨(106);
第一乘客客艙(120),該第一乘客客艙具有第一地板(132),位于機身(22)的前部;
第一貨物甲板(134),該第一貨物甲板位于第一乘客客艙(120)的至少一部分下方;
錯層式客艙(35),該錯層式客艙位于機身(22)的尾部,該錯層式客艙(35)包括上第二客艙(124)和下第三客艙(126),該上第二客艙(124)具有在第一地板(132)的水平面上方的第二地板(156),該下第三客艙(126)位于上第二客艙(124)之下并具有在第一地板(132)的水平面下方的第三地板(158);以及
第二貨物甲板(160),該第二貨物甲板位于機身(22)的尾部,并在下第三客艙(126)的至少一部分之下;
其中,冠段(164)在第一乘客客艙(120)和錯層式客艙(35)上方具有在前后方向上大致恒定的截面形狀,第二貨物甲板(160)下方的龍骨(106)比第一貨物甲板(134)下方的龍骨(106)低,以允許較大的所述第二貨物甲板(16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飛機,其中,降低的龍骨(106)過渡至機身(22)的最尾部的上斜底面(184),該上斜底面的底面上斜度選擇成使得尾部主體機尾觸地余裕能適于飛機起飛和著陸。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飛機,該飛機進一步包括未加壓尾錐段(213),其附接至機身(22)的最尾部并具有這樣的下表面,該下表面限定了機身(22)的最尾部(104)的上斜底面(184)的連續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飛機,其中,機身(22)的前部和尾部(104)被以下之一分割:尾部輪艙壓力艙壁(129);主翼中心段(192);以及翼至主體整流罩(122)的尾部區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飛機,該飛機進一步包括氣動整流罩(122),其在機身(22)的前部的龍骨(106)和機身(22)的尾部的降低的龍骨(106)之間過渡,氣動整流罩(122)包括以下之一:(i)翼至主體整流罩;(ii)主起落架整流罩;以及(iii)翼至主體及主起落架組合整流罩。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飛機,該飛機進一步包括下第三客艙(126)中的乘客疏散門(130b),該乘客疏散門(130b)的水上迫降疏散門檻高度高于與飛機的水上迫降條件關聯的水上迫降水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飛機,其中,乘客疏散門(130b)包括上部(131a)和下部(131b),它們能夠獨立于彼此打開。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飛機,其中,下第三地板(158)設計成在張力下作用,以抵抗當機身(22)被加壓時作用在機身(22)的側壁上的加壓負荷。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飛機,其中,第二貨物甲板(160)構造為容納標準化貨柜,并且進一步包括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該第一支柱在機身(22)的第一側支撐下第三地板(158),第二支柱在機身(22)的第二側支撐下第三地板(158);并且其中,第二貨物甲板(160)在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之間容納貨柜。
10.一種用于改造基礎飛機的方法,所述飛機包括:機身(22),該機身包括冠段(164)和龍骨(106);第一客艙,該第一客艙具有在機身(22)的前部內處于大致恒定水平面的第一地板(132);前部貨物甲板(46),該前部貨物甲板位于第一地板(132)下方;以及基礎載客量、基礎載貨量、最大起飛重量和飛行表面幾何形狀,所述方法包括:
降低龍骨(106)的尾部,同時保持冠段(164)在前后方向上大致恒定;
在機身(22)的尾部內設置錯層式客艙(35),錯層式客艙(35)包括上第二客艙(124)和下第三客艙(126),該上第二客艙(124)具有在第一地板(132)的水平面上方的第二地板(156),下第三客艙(126)位于上第二客艙(124)之下并具有在第一地板(132)的水平面下方的第三地板(158);以及
設置尾部貨物甲板(52),其位于機身(22)的降低尾部內并在下第三客艙(126)的至少一部分之下,尾部的降低的龍骨(106)允許較大的所述尾部貨物甲板(52);
其中,改造后的飛機的載客量大于基礎載客量,載貨量小于基礎載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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