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通信管道及纜線的非遷移式懸吊保護系統及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332352.7 | 申請日: | 2014-09-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84097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1-25 |
| 發明(設計)人: | 李春運;謝寅亮;楊文輝;周志民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南方電信規劃咨詢設計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G9/00 | 分類號: | H02G9/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凱達知識產權事務所44256 | 代理人: | 王琦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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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通信 管道 纜線 遷移 懸吊 保護 系統 方法 | ||
1.一種通信管道及纜線的非遷移式懸吊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包括:m個定位框、n個懸吊架、鉆孔樁、樁頂承臺、上包封,所述m≥1、n≥1;
所述定位框,沿原有通信管線的長度方向間隔排列,裝設于原有通信管線的管群底部,對原有通信管線進行定位綁扎;
所述懸吊架,沿原有通信管線的長度方向間隔排列,裝設于原有通信管線的管群底部,對經定位綁扎的原有通信管線進行懸吊架空;
所述鉆孔樁,包括至少兩根,分別設于原有通信管線的管群底部兩側;
所述樁頂承臺,形成于原有通信管線的管群底部及鉆孔樁之上,用于以管線兩端的臨時支撐墻作為支撐點來對原有通信管線進行支撐;
所述上包封,形成于原有通信管線的上部,與樁頂承臺契合,用于對原有通信管線進行保護。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遷移式懸吊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框具體為正方形或者長方形,其由4根兩端帶長條形螺桿孔的角鋼和4套螺栓組成。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遷移式懸吊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懸吊架包括:上懸吊梁、下懸吊梁以及連接于上懸吊梁與下懸吊梁之間的懸吊拉桿;
所述下懸吊梁位于原有通信管線的管群底部,所述上懸吊梁以原有通信管線兩側未開挖的土層作為支撐點,在下懸吊梁及懸吊拉桿的配合作用下對管線進行懸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非遷移式懸吊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樁頂承臺包括:沿原有通信管線的寬度方向設置的縱向支撐梁和沿原有通信管線的長度方向設置的橫向支撐梁;
所述縱向支撐梁,與橫向支撐梁澆筑成一體,位于所述兩根鉆孔樁之間以及橫向支撐梁的底部;所述橫向支撐梁,呈凹槽式,其覆蓋所述定位框的底部、所述懸吊架的下懸吊梁以及懸吊拉桿的底部。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遷移式懸吊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相鄰定位框的間距為2米,相鄰懸吊架的間距為3米。
6.一種通信管道及纜線的非遷移式懸吊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于擬建深基坑上的原有通信管線位置,開挖管線懸吊施工通道;
在原有通信管線的管群底部安裝定位框,通過定位框對原有通信管線進行定位綁扎;
在原有通信管線的管群下部打洞并以管線懸吊施工通道兩側未開挖的土層作為支撐點,安裝懸吊架,以架空原有通信管線;
在原有通信管線的管群兩側各建筑一根鉆孔樁于管群底下部,準備現場預制樁頂承臺;
開挖管群兩端臨時支撐墻和底下部的基礎及土層于合適深度,并澆筑制成樁頂承臺,完成對原有通信管線的支撐;
對原有通信管線進行上包封。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通信管道及纜線的非遷移式懸吊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還包括:在制成樁頂承臺之后、對原有通信管線進行上包封之前,對所述懸吊架進行拆除。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通信管道及纜線的非遷移式懸吊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對所述懸吊架進行拆除的過程中,僅拆除所述懸吊架的上懸吊梁和高出原有通信管線的管群上部預設高度以上的懸吊拉桿。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通信管道及纜線的非遷移式懸吊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還包括:待深基坑中的地下連續墻和主體支撐梁建設完畢并可受載時,將主體支撐梁的下部的鉆孔樁截除。
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通信管道及纜線的非遷移式懸吊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中,所述定位框的安裝間距為2米,所述懸吊架的安裝間距為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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