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治療汗證的中藥組合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328947.5 | 申請日: | 2014-07-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83697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26 |
| 發明(設計)人: | 施琴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長市中醫院 |
| 主分類號: | A61K36/9062 | 分類號: | A61K36/9062;A61P43/00;A61K31/045;A61K33/28;A61K35/618;A61K35/64 |
| 代理公司: | 合肥市長遠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4119 | 代理人: | 程篤慶;黃樂瑜 |
| 地址: | 239300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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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中藥組合物 汗證 五倍子 五味子 明目退翳 益氣生津 補骨脂 清熱散 肉豆蔻 益智仁 重量份 牡蠣 冰片 補腎 盜汗 開竅 寧心 脾止 自汗 治療 | ||
1.一種治療汗證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按重量份由以下原料組成:五倍子23-26份,五味子14-17份,肉豆蔻9-11份,益智仁9-11份,補骨脂9-11份,吳萸2-4份,辰砂4-6份,牡蠣13-16份,冰片1-3份;
肉豆蔻、益智仁和補骨脂的重量比為9.5-10.5:9.5-10.5:9.5-10.5;所述中藥組合物為外敷劑。
2.如權利要求1所述治療汗證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五倍子和五味子的重量比為24-25:15-16。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治療汗證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按重量份由以下原料組成:五倍子25份,五味子15份,肉豆蔻10份,益智仁10份,補骨脂10份,吳萸3份,辰砂5份,牡蠣15份,冰片2份。
4.如權利要求1所述治療汗證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藥組合物為散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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