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除濕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302284.X | 申請日: | 2014-06-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51521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14 |
| 發明(設計)人: | 藤井泰樹;下田博樹;參納彩 | 申請(專利權)人: | 松下知識產權經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4F1/02 | 分類號: | F24F1/02;F24F13/22;F24F13/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龍淳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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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除濕 裝置 | ||
1.一種除濕裝置,其包括:
具有吸氣口和吹出口的主體殼;和
設置在所述主體殼內的熱泵裝置和熱交換部,
所述熱泵裝置包括壓縮機、散熱器、膨脹部和吸熱器,
從所述吸氣口吸入的第一空氣流過所述熱交換部內的第一熱交換風路成為第二空氣,所述第二空氣向著所述吹出口流過所述熱交換部內的第二熱交換風路,所述第一空氣和所述第二空氣進行熱交換,
在從所述吸氣口經由所述第一熱交換風路、所述吸熱器、所述第二熱交換風路和所述散熱器至所述吹出口的除濕風路內具有送風部,
所述除濕裝置的特征在于:
在所述熱交換部和所述吸熱器的下方具有成為所述除濕風路的一部分的接水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濕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熱交換部通過多個傳熱板層疊而形成,所述熱交換部的底部相對于水平面傾斜。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除濕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底部向著所述吸熱器傾斜。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除濕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吸熱器的下端面配置在比所述底部更靠下方的位置。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濕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接水部的下方具有儲存結露水的罐,所述接水部具有將所述除濕風路的所述吸熱器的上游側和下游側隔開的分隔部,在所述上游側配置有從所述接水部向所述罐導出所述結露水的排水孔。
6.一種除濕裝置,其包括主體殼;和配置在所述主體殼內的送風機、熱泵裝置和熱交換器,其中
所述主體殼具有吸氣口和吹出口,
所述吸氣口設置在比所述主體殼的主體殼中心高度高的位置,
所述熱泵裝置包括壓縮機、散熱器、膨脹部和吸熱器,
所述散熱器和所述吸熱器彼此相對,所述熱交換器設置在所述散熱器與所述吸熱器之間,
所述熱交換器具有相互進行熱交換的第一熱交換風路和第二熱交換風路,
所述除濕裝置的特征在于:
所述散熱器的上端部的位置比所述熱交換器的熱交換器上端高。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除濕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端部的位置為所述吸氣口的吸氣口上端與吸氣口下端之間的高度。
8.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除濕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散熱器的從所述熱交換器上端至所述上端部的上部長度,比所述散熱器的從所述熱交換器上端至所述散熱器的下端部的下部長度短。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除濕裝置,其特征在于:
通過從所述吸氣口經由所述散熱器至所述吹出口的旁通風路的旁通空氣的量,比通過從所述吸氣口經由所述第一熱交換風路、所述吸熱器、所述第二熱交換風路和所述散熱器至所述吹出口的除濕風路的除濕空氣的量多。
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除濕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吹出口設置在與所述吸氣口相同的高度以上。
11.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除濕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吸熱器設置在與所述熱交換器上端相同的高度或者比所述熱交換器上端更靠下方的位置。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除濕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送風機包括渦旋形狀的殼體部、固定于所述殼體部的電機部、和通過所述電機部旋轉的葉片部,所述殼體部具有吸入口和排出口,所述吸入口與所述吸熱器、所述熱交換器和所述散熱器相對。
13.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除濕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端部相比所述吸氣口上端更靠近所述吸氣口下端,在所述上端部與所述主體殼之間具有空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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