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人力推車上坡自鎖機構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410269644.0 | 申請日: | 2014-06-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02849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8-27 |
| 發(fā)明(設計)人: | 李奎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紅旗杰勛車輪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B5/04 | 分類號: | B62B5/04;B62B9/08 |
| 代理公司: | 重慶強大凱創(chuàng)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0217 | 代理人: | 黃書凱 |
| 地址: | 402660 重慶市潼南*** | 國省代碼: | 重慶;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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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人力 推車 上坡 機構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安全自鎖機構,具體涉及一種人力推車上坡自鎖機構。
背景技術
目前,包括類似購物車等采用人工動力前進的推車為保證安全,大多設置有剎車裝置。但是在上坡的過程中,由于某些特殊情況,使用者在上坡的過程中忘記使用剎車裝置,從而使推車沿坡路倒車,對推車上物品的安全產生威脅。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可防止推車在上坡時發(fā)生倒車的現(xiàn)象。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人力推車上坡自鎖機構,包括推車本體和固定連接有車輪的輪軸,所述推車本體上鉸接有撥叉,所述輪軸上套設有與其同軸的止動套筒,輪軸周側均勻設置有三個圓柱擋銷;所述止動套筒有軸向自由度且與輪軸滑動連接,止動套筒外圍固定連接有撥叉槽;止動套筒與推車本體之間連接有壓簧,止動套筒一端開設有與圓柱擋銷相適應的槽口;所述槽口呈弧線形。
采用上述結構的人力推車上坡自鎖機構,在上坡之前,松開推桿,使止動撥塊在扭簧的作用下,其端面與摩擦盤相抵。此時,若車輪向前旋轉,則摩擦輪可在輪軸的帶動下旋轉;若輪軸向后旋轉,則止動撥塊上與摩擦盤相切的斜面與摩擦盤周側在摩擦力的作用下相抵,從而使摩擦輪無法轉動,繼而導致輪軸無法旋轉,即車輪只能向前旋轉。這樣即使在上坡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而無法使用或忘記使用剎車裝置,推車也不會發(fā)生倒車,可保證推車上的物品或幼童的安全。
作為本發(fā)明進一步改進,所述槽口底部嵌設有彈性橡膠。采用這種結構后,可以減小圓柱擋銷與槽口底部相接觸時的沖擊震動。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人力推車上坡自鎖機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說明書附圖中的附圖標記包括:車輪1,推車本體2,止動套筒3,壓簧4,輪軸5。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一種實施方案的人力推車上坡自鎖機構,包括推車本體2和固定連接有車輪1的輪軸5,所述推車本體2上鉸接有撥叉,所述輪軸5上套設有與其同軸的止動套筒3,輪軸5周側均勻設置有三個圓柱擋銷;所述止動套筒3只可沿輪軸5軸向方向移動,止動套筒3外圍固定連接有撥叉槽;止動套筒3與推車本體2之間連接有壓簧4,止動套筒3一端開設有與圓柱擋銷相適應的槽口;所述槽口為弧線形。
在上坡之前,松開撥叉,使止動套筒3在壓簧4的作用下,其端口與圓柱擋銷相抵。此時,若車輪1向前旋轉,則圓柱擋銷可在輪軸5的帶動下旋轉;若輪軸5向后旋轉,則圓柱擋銷會滑如槽口內,從而導致輪軸5無法旋轉,即車輪1只能向前旋轉。這樣即使在上坡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而無法使用或忘記使用剎車裝置,推車也不會發(fā)生倒車,可保證推車上物品的安全。
以上結合附圖所述的僅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結構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各種變形和改進,這些也應該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這些都不會影響本發(fā)明實施的效果和專利的實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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