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煮物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246578.5 | 申請日: | 2014-06-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10327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4-12 |
| 發明(設計)人: | 馮國偉;賴躍仁;葉隆吉;吳志富;林磊;柯智騰 | 申請(專利權)人: | 歐悅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27/00 | 分類號: | A47J27/00;A47J36/00;A47J36/24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021 | 代理人: | 任巖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北市***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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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煮物機 | ||
1.一種煮物機,包含有:
一機殼,具有一第一開口及一第二開口,用以供食物自該第一開口進入該機殼內,并用以供一容器自該第二開口進入該機殼內;
一煮水槽,設于該機殼內,用以裝水并將水煮沸;
一承架,設于該機殼內,用以供該容器設置于該承架上;以及
一盛對象,通過一驅動裝置而能在一起始位置、一煮物位置及一倒物位置之間位移地設于該機殼內,該盛對象在該起始位置時用以盛接自該第一開口進入該機殼內的食物,該盛對象在該煮物位置時位于該煮水槽內,使得該盛對象內的食物在該煮水槽內滾煮,該盛對象在該倒物位置時轉動一預定角度,以將該盛對象內的食物倒入該容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煮物機,其中該機殼內還設有一導引件,該導引件位于該盛對象與該承架之間,用以將該盛對象倒出的食物導引至該容器內。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煮物機,其中該導引件能相對該機殼而于一非作用位置與一作用位置之間翻轉,該導引件在該非作用位置時位于該盛對象一側,使得該盛對象能位移并經過該導引件;該盛對象位移至該倒物位置時,該導引件翻轉至該作用位置,此時該導引件的二端分別位于該盛對象下方與該承架上方。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煮物機,還包含有一翻轉門,該翻轉門能相對該機殼翻轉地設于該第二開口。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煮物機,其中該承架能相對該機殼轉動,以經由該第二開口而從該機殼內轉動至該機殼外,以及從該機殼外轉動至該機殼內。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煮物機,還包含有一儲水槽,以及一與該儲水槽連通的水管,該水管用以將該儲水槽內的水導入該容器內。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煮物機,其中該儲水槽內設有一加熱器、一溫度傳感器,以及一水位傳感器。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煮物機,還包含有一蒸氣爐,以及一與該蒸氣爐連通的蒸氣管,該蒸氣管用以將該蒸氣爐內的蒸氣導入該容器內。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煮物機,其中該蒸氣管能相對該機殼轉動,以伸入該容器內,以及從該容器內轉動至該容器外。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煮物機,其中該機殼還具有一第三開口,該煮水槽能經由該第三開口進出該機殼。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煮物機,其中該機殼內設有多個清潔管,用以在該機殼內噴灑水或蒸氣,以對該機殼進行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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