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祛口臭的組合物無效
| 申請號: | 201410133043.7 | 申請日: | 2014-03-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08522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09 |
| 發明(設計)人: | 李燕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燕 |
| 主分類號: | A61K36/82 | 分類號: | A61K36/82;A61P1/02 |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持衡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5107 | 代理人: | 周兆陽 |
| 地址: | 541002 廣西壯***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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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口臭 組合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飲品,具體是一種祛口臭的組合物。
背景技術
口臭,又稱口氣,是指從口腔或其他充滿空氣的空腔中如鼻、鼻竇、咽,所散發出的臭氣,它嚴重影響人們的社會交往和心理健康。WHO已將口臭作為一種疾病來進行報道。調查顯示,中國口臭患病率為27.5%。而在西方國家,則為50%。全球約有10%~65%的人曾患有口臭。引起口臭的原因主要是口腔中存在牙齦卟啉菌和幽門螺桿菌等革氏類陰性厭氧菌在釋放毒素、酶素等破壞牙周組織同時,排出一些代謝物,如硫化氫、甲硫醇和乙基硫化物等,這些代謝物揮發后就形成了口腔中臭氣。目前,應付口臭多是用各種含揮發香氣的食品和日化用品等加以掩蓋,往往治標不治本,效果不明顯。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治療效果明顯、無毒副作用的祛口臭的組合物。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將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祛口臭的組合物,由下述重量份的組分組成:
綠茶40~50份、薄荷30~40份、陳皮30~40份、茉莉花30~40份、金銀花20~30份、菊花20~30份、桑葉10~20份、佩蘭10~20份、金錢草10~20份。
作為優選的,這里給出一個具體的實施例,即所述組分的重量份如下:
綠茶40份、薄荷30份、陳皮30份、茉莉花30份、金銀花30份、菊花30份、桑葉20份、佩蘭10份、金錢草10份。
作為優選的,這里給出另一個具體的實施例,即所述組分的重量份如下:
綠茶50份、薄荷32份、陳皮36份、茉莉花38份、金銀花30份、菊花30份、桑葉10份、佩蘭11份、金錢草15份。
作為優選的,這里給出第三個具體的實施例,即所述組分的重量份如下:
綠茶42份、薄荷36份、陳皮33份、茉莉花33份、金銀花25份、菊花25份、桑葉16份、佩蘭16份、金錢草16份。
服用時,取5~10g上述的組合物,用熱開水浸泡10分鐘后服完,以30天為一個療程,經對50名口臭患者的治療觀察,服用一個月后口臭減輕或消失的達到34名,有效率達到68%。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
本發明選用的中草藥各組份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利用各味中藥的綜合作用治療口臭,無化學甜味劑,對人體無毒無害。經動物急性毒性實驗表明被實驗的動物未出現任何毒性反應,藥物安全可靠。而且本發明的各組分均為常見中藥草,來源廣泛,價格低廉。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以具體實施例作進一步描述,但本發明不局限于這些實施例。
實施例1
祛口臭的組合物,由下述重量份的組分組成:
綠茶40份、薄荷30份、陳皮30份、茉莉花30份、金銀花30份、菊花30份、桑葉20份、佩蘭10份、金錢草10份。
實施例2
祛口臭的組合物,由下述重量份的組分組成:
綠茶50份、薄荷32份、陳皮36份、茉莉花38份、金銀花30份、菊花30份、桑葉10份、佩蘭11份、金錢草15份。
實施例3
祛口臭的組合物,由下述重量份的組分組成:
綠茶42份、薄荷36份、陳皮33份、茉莉花33份、金銀花25份、菊花25份、桑葉16份、佩蘭16份、金錢草1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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