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生物質氣化下吸式直燃爐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130491.1 | 申請日: | 2014-04-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0011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02 |
| 發明(設計)人: | 宋忠紅;宋佳楠;王春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徐州市佳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B1/182 | 分類號: | F24B1/182;F24B1/183;F24B1/28;C10J3/20;C10J3/72 |
| 代理公司: | 徐州市淮海專利事務所 32205 | 代理人: | 華德明 |
| 地址: | 221000 江蘇省徐***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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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生物 氣化 下吸式直燃爐 | ||
1.一種生物質氣化下吸式直燃爐,包括氣體發生爐(1)、吸風爐(2)、燃燒室(3)和煙囪(4),氣體發生爐(1)包括爐口Ⅰ(1.1)、爐膛Ⅰ(1.2)、箅子Ⅰ(1.3)、儲灰腔Ⅰ(1.4)、爐門Ⅰ(1.5)和爐門蓋Ⅰ(1.6),爐膛Ⅰ(1.2)設置在氣體發生爐(1)的上部,通過篦子Ⅰ(1.3)與位于氣體發生爐(1)底部的儲灰腔Ⅰ(1.4)連通,爐膛Ⅰ(1.2)內表面設置有耐火隔熱層(1.8),篦子Ⅰ(1.3)與氣體發生爐(1)連接,爐體儲灰腔Ⅰ(1.4)與位于氣體發生爐(1)下部的爐門Ⅰ(1.5)相通,爐門蓋Ⅰ(1.6)蓋在爐門Ⅰ(1.5)上;吸風爐(2)包括爐口Ⅱ(2.1)、爐膛Ⅱ(2.2)、箅子Ⅱ(2.3)、儲灰腔Ⅱ(2.4)、爐門Ⅱ(2.5)和爐門蓋Ⅱ(2.6),爐膛Ⅱ(2.2)內表面也設置有耐火隔熱層(1.8);燃燒室(3)上設置有二次進風口(3.1)和調節閥門(3.2),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爐膛Ⅰ(1.2)的下部側面設有出火口(1.7);
所述的篦子Ⅰ(1.3)上設有與其固定連接的導氣管(1.9),導氣管(1.9)的高度大于爐膛Ⅰ(1.2)的深度,且導氣管(1.9)通體管壁上設置有通孔;
所述的爐膛Ⅱ(2.2)的下部側面設有煙道進氣口(2.7);
所述的燃燒室(3)是腔型結構,其氣體通道的兩端分別與出火口(1.7)、煙道進氣口(2.7)相連通;
所述的煙囪(4)與爐口Ⅱ(2.1)相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質氣化下吸式直燃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箅子Ⅰ(1.3)通過爐膛底部的支撐部件放置,并沿其外周邊向上延伸形成料斗,其高度大致與爐膛(1)的頂部平齊,其外形尺寸小于爐膛Ⅰ(1.2)的內腔尺寸。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生物質氣化下吸式直燃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箅子Ⅰ(1.3)頂部設置徑向延伸的定位凸臺(1.10)。
4.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生物質氣化下吸式直燃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燃燒室(3)設置成兩層,包括內層(3.3)和外層(3.4),二次進風口(3.1)和調節閥門(3.2)均設置在外層(3.4)上,內層(3.3)上設置有沿燃燒室(3)內腔周向方向均布的補氣孔(3.5)。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生物質氣化下吸式直燃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水箱(6),水箱(6)設置于吸風爐(2)或煙囪(4)的外部。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生物質氣化下吸式直燃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燃燒室(3)上表面設置有開放的灶口(7),灶口(7)上設置有灶口蓋(7.1)。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生物質氣化下吸式直燃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燃燒室(3)的下方設置燒烤架(8)。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生物質氣化下吸式直燃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煙囪(4)的頂端距離爐口Ⅱ(2.1)上端的距離設置為1~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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