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臨近既有建筑物鋼板樁拔除施工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128060.1 | 申請日: | 2014-04-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119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09 |
| 發明(設計)人: | 裴健;郭會明;宋翻身;劉博凱;趙建存;張軍;劉玲;袁生輝;范貴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六局集團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9/02 | 分類號: | E02D9/02 |
| 代理公司: | 太原科衛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14100 | 代理人: | 朱源 |
| 地址: | 100036***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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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臨近 既有 建筑物 鋼板 拔除 施工 方法 | ||
1.一種臨近既有建筑物鋼板樁拔除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①按照五個鋼板樁為一個單元,對鋼板樁進行拔除,間隔一個單元拔除一個單元,此為第一遍拔除;②對第一遍拔除所留下的樁縫進行“拔五打二”的施工方法,即在每個鋼板樁單元拔除后留下的樁縫處打入兩個直徑為Φ200mm的石灰碎石樁,將樁縫地下水位以上夯填,石灰碎石樁頂部距地面1~1.2m處用黃土封填;③對剩余的鋼板樁進行第二遍拔除,對第二遍拔除所留下的樁縫進行“拔五打二”的施工方法,即在每個鋼板樁單元拔除后留下的樁縫地下水位以上打入兩個直徑為Φ200mm的石灰碎石樁夯填,石灰碎石樁頂部距地面1~1.2m處用黃土封填。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臨近既有建筑物鋼板樁拔除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對于距離既有建筑物間距在4~5米的鋼板樁,第一遍拔除前先采用洛陽鏟在既有建筑物與鋼板樁之間鉆一列與鋼板樁走向平行的樁孔,樁孔直徑為Φ200mm,相鄰樁孔中心間距為400~600mm;樁孔深度超過既有建筑物地基深度0.5m,每個樁孔打入石灰碎石樁加固,且采用間隔跳打施工,石灰碎石樁頂部距地面1~1.2m處黃土封頂。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臨近既有建筑物鋼板樁拔除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對于鋼板樁穿過地下水位的情況,在第二遍拔除后,還需對拔樁留下的樁縫地下水位以下進行水泥壓力注漿加固。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臨近既有建筑物鋼板樁拔除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石灰碎石包括生石灰、粉煤灰和碎石,三者體積比為1:2:1;生石灰粒徑為3cm-5cm,碎石粒徑為3cm-5cm。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臨近既有建筑物鋼板樁拔除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石灰碎石包括生石灰、粉煤灰和碎石,三者體積比為1:2:1;生石灰粒徑為3cm-5cm,碎石粒徑為3cm-5cm。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臨近既有建筑物鋼板樁拔除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拔五打二”的施工方法中,相鄰石灰碎石樁的間距為500mm。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臨近既有建筑物鋼板樁拔除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拔五打二”的施工方法中,相鄰石灰碎石樁的間距為500mm。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臨近既有建筑物鋼板樁拔除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拔五打二”的施工方法中,相鄰石灰碎石樁的間距為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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